尊敬的蒋博士:
目前,对于商业秘密纠纷案,是否有类似于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高法司法解释中规定的诉前临时禁令制度?如果有,有关规定在哪儿可以查到?如果没有,原告从何时起可以向法院申请禁令,法律依据哪儿可以查到?敬颂
教祺!
郝利生
二oo六年五月十九日
郝先生:你好!
凡事遇到疑问,就要找相关法律,法律上没有规定,也就是说在这个领域没有法律依据申请诉前禁令。
接下来,就看诉讼中(不是诉前)有没有“禁令”的规定了。你可以找找啊。
实际上,我国法律上并没有禁令的称谓,而称为停止侵权。
简言之,查到民法通则和最高法院200条的司法解释,在查到第162条时可以看到法院根据案情可以先行做出裁定的规定。
接下来,就可以在起诉商业秘密纠纷案件时,同时申请临时禁令,法律根据就是前述的规定。
如果你仔细,这些道理在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登载的文章中,都可以找到。
如果你是个律师,今后要注意了,要按照这思路找到法律根据。不能先轻易问人。如果你是个学生,另当别论了。
如果先研究一番,就不会在别人由于各种愿意无法及时回答时,耽误自己的事情。
祝好!
蒋志培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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