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22日电(记者曲志红)根据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的最新通报,今年以来,甘肃省司法机关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严惩非法出版犯罪活动。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近期依法宣判5起非法出版物案件,8名犯罪分子被判处徒刑并处罚金。
这5起非法出版物案件分别涉及非法出版报刊、非法经营教辅图书、非法发行出版物和非法贩卖淫秽光盘等,其中有些案例是甘肃省法院首次判决。
刘晓鹏、石晓军非法出版报刊案,被列为2005年甘肃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十大典型案件之一,也是甘肃省法院判决的首例非法出版报刊案。刘晓鹏、石晓军于2004年5月至2005年2月间,未经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擅自成立《西部魂》杂志社,非法出版《西部魂》杂志1.8万册,非法出版《华夏书画报》2000份、图书《点燃激情》1000册。2006年2月24日,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刘晓鹏、石晓军有期徒刑各5年,罚金各1万元。
薛法省非法经营教辅图书案,是甘肃省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决的第一例经营盗版教辅图书案。2005年8月,执法人员在薛法省租用的民房里查获署名多家出版社的非法教辅图书47种、3.99万册,涉案码洋28.8万元。2006年1月12日,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被告人薛法省有期徒刑3年,罚金2000元。薛不服,提出上诉。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3月17日二审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叶文伢非法发行出版物案中,兰州市文化稽查队在叶文伢承租的两处库房内查获尚未销售的图书36种、1680套,经营数额为122万多元。经甘肃省新闻出版局鉴定,《现代汉语辞海》《资治通鉴》等15种928套、8257册图书为非法出版物,经营额64.4万元。2006年4月10日,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叶文伢有期徒刑3年,罚金1万元。这是甘肃省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决的首例非法经营图书案。
在另外两起贩卖淫秽光盘案中,付涛、李建军于2006年2月22日被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罚金1万元和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罚金1万元。而数次“贩黄”的张磊,于2006年3月27日,被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以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罚金2万元。
全国“扫黄打非”办有关负责人认为,这些刑事案件的宣判,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打击了非法出版活动,维护了出版物市场的正常秩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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