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躲不开的考验 |
知识产权概念的理解
主持人:温家宝总理指出:“保护知识产权就是尊重知识、鼓励创新、保护生产力。”《“十一五”规划纲要》首次专门列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一节。应该怎样准确理解知识产权的概念?
文希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办公室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知识产权,通常是指各国法律所赋予智力劳动成果的创造人对其创造性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可分为两部分:
一是对工业产权的保护,主要包括发明、商标和工业品外观设计的保护,制止不当竞争;
二是对版权的保护,主要针对文学、艺术、音乐、摄影等作品。在经济和科技发展全球化的背景下,知识产权在国际竞争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它已不仅是传统法律意义上的单位和个人的权利,而日益成为国家及产业争取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和具体体现。人的创造力是推动科学、商业、技术和艺术乃至人类一切活动领域发展的动力。认识和开发这一无限的资源,并将其作为生产要素加以利用,是当今世界实现繁荣的关键所在。
对待知识产权的态度
主持人:知识产权是发达国家兴起并制定的游戏规则。发展中国家应持什么态度?
文希凯:必须承认,在知识产权方面,发达国家占有绝对优势。全世界2003年通过《专利合作条约》提交的专利申请达11.3万件,其中来自美国、日本、德国、英国和法国的投资者和产业连续13年位居专利申请排行榜前列。
张楚(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国家经济文化水平,特别是科技水平的高低,与其对待知识产权的态度相关。传统的知识产权是专利权、商标权和版权的总和。19世纪,西欧尤其是法国涌现出许多大文学家、大艺术家,他们创作的大量脍炙人口的作品流传到世界各地,这些国家开始重视版权的国际保护。1878年,由雨果主持在巴黎建立了国际文学艺术协会,1883年他们将一份经过多次讨论的国际公约草案交给瑞士政府。瑞士政府于1886年9月9日在伯尔尼举行的第三次大会上通过,定名为《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即《伯尔尼公约》。这就是世界上第一个国际版权公约。美国也派代表参加了1886年大会,然而该条约的许多条款与美国版权法有矛盾,美国国会拒绝在公约上签字,直到1989年3月1日美国才参加伯尔尼联盟。因为当时美国的出版业远不如英法等欧洲国家发达,不加入就可以不受约束;百年之后,时过境迁,加入却能保护美国的利益。
市场经济条件下应注意知识产权的保护
主持人:拥有很少知识产权的时候,就没有保护的积极性,如果大家都有知识产权了,积极性自然也就调动起来了。这是不是一条发展规律呢?
文希凯:是的。我国温州是比较典型的地区。许多企业靠模仿起家,现在他们有了一定的竞争实力,就很重视保护知识产权,甚至在政府力量不够的时候,他们组织起行会,制定行规。这也符合发展规律,在人均gdp1000~3000美元的时候,这种变化比较明显。搞市场经济,就要按市场规则办事,必须产权明晰、权责分明。知识产权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如果不保护,必然是弱肉强食:你的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
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发展迅速
主持人:现在中国产品遍布全球,但我们生产出8亿件衬衣才能换回一架客机。中国要想从经济大国转变为经济强国,唯一的出路就是创造自主知识产权品牌,提升科技含量和商品价值。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我们的认识和态度是积极自觉的吧?
李玲(商务部条法司巡视员):的确如此。今天,我国已经成为名列前茅的贸易大国,但对外贸易中知识产权问题却越来越突出,逐步成为我们由贸易大国迈向贸易强国的实质障碍。现在知识经济迅猛发展,发达国家纷纷确立知识产权发展战略,以此作为国际贸易竞争的主要手段和实施贸易保护的重要工具。当今,知识产权正成为各国增强国家经济、科技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维护本国利益和经济安全的战略资源。知识产权制度国际化趋势加快,知识产权保护成为国家之间进行科技、经济、贸易和文化合作与交流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信息技术、生命科学、海洋技术、新材料技术等高技术的快速发展,各国加强了知识产权的立法工作,保护范围不断扩大,保护水平和保护力度不断增强,知识产权正成为各国企业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知识产权申请或注册数量快速增长,掌握和控制关键领域和前沿技术中的知识产权成为各国竞争的焦点。相比之下,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立较晚,只有20多年的历史,但是发展速度较快。
主持人:我国知识产权工作有什么显著特点呢?
文希凯: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国家竞争力的中心环节,把建设创新型国家作为面向未来的重大战略选择,基本建立了体系完整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为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我国对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全面修订,在立法宗旨、权利内容、保护标准、法律救济等方面更加突出了知识产权制度促进科技进步与鼓励自主创新的作用。相关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符合国际通行规则、门类比较齐全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司法解释,保证了各项法律法规的有效执行。地方法制建设也日趋完善。“十五”时期,我国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保护、软件登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理标志等各种知识产权的申请数量大幅增长。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和商标的年申请量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一;“十五”末期的发明专利国内外年申请总量位居世界第四,植物新品种保护年申请总量位居世界第四。“十五”时期专利申请总量近160万件,是“九五”时期的2.5倍,年均增长22.8%。“十五”时期商标注册申请量显著增长,我国先后认定400多件驰名商标。“十五”时期的作品自愿登记呈较快增长态势。这都表明我国市场经济繁荣,投资环境改善,自主创新潜力巨大。
政府主导,制定保护战略 |
“十一五”知识产权保护战略
主持人:“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中央政府有什么具体措施?
李玲:2004年,我国成立了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组,由吴仪副总理任组长。“保知办”设在商务部,在知识产权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去年开展了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选择15个重点省市,在专利、商标、版权等方面,在进出口、展会、市场等环节,加大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商务部配合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版权局等部门,公安、高检、高法互相协调,打击侵权盗版、假冒商标等违法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这些专项行动也增强了各级政府官员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
文希凯:我国政府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仅在加大,而且已经上升到战略层面。继“保知办”之后,2005年1月8日,国务院批准成立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知识产权局,简称“知战办”,吴仪副总理任组长。6月30日,吴仪副总理主持了第一次会议,有28个部委领导作为小组成员,还有最高法院等其他5个部门,一共33个部门参加。战略制定工作计划在一年内完成。首先要制定一个总的纲要,明确战略制定的主要目的、主要方向、主要原则,同时还有20个专门课题,涉及人才培养、科技创新、企业自主知识产权,还包括阶段和发展目标的设定,还有保护类别,专利、商标、版权等,另外还涉及立法、执法方面,此外还有一些专门行业战略,都要求在一年的时间之内做出来。
张楚:知识产权战略有多个层面。我认为,政府只能倡导,但不能包办。这次是国家层面的战略制定,而不是知识产权创造主体的企业战略。知识产权首先是一个私权。作为企业或个人,保护知识产权是要付出成本的,如果都由政府来搞,实际上就把对各种企业——无论是国有的还是外资的,或者私人企业——的保护成本转嫁到纳税人身上了。作为私权的知识产权,无论其产生,还是使用、流转,都需要通过企业自主能动地去实施。国家需要通过法律制度设计去激励保护,却无法替代企业制定适合自身特色的战略。企业既需要理念,也需要执行方案。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国的知识产权战略制定与实施都还有待深入。
文希凯:我们的战略制定是在国务院直接领导之下,28个部委都要做出自己的战略,这可以使他们充分认识本行业在知识产权方面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而且我们要求“一把手”抓,因为这个战略不是拿来看的,是拿来实行的,只有政府部门负责人直接参与,才能保证它的实施。政府主导,有利于把虚事做实。而且,实施战略是有计划、有步骤的,通过各方面的努力保证它能够执行。所以,政府主导非常重要,保证它是执行政府的意志,是站在国家的高度,而不是站在部门的高度,来制定和实行这个方案。
马军芳(大唐移动公司知识产权总监):我们保护知识产权不是做给外国人看的,确实是自身需要。现在我们的经济发展到了这样一个阶段。我在企业工作,深有体会。鼓励创新,首先就要保护,没有保护就没有创新,因为创新是花时间、花精力、花钱的。盗用别人的成果当然省力,但不能长久。
李玲:近年来,以政府为主导的保护知识产权政策与行动,努力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十五”时期,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建立了跨部门、跨地区执法机制,联合查处侵权假冒行为;健全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中央备案制度;全面清理整顿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放映等市场环节,打击盗版音像制品;加大了网络及信息传播领域的监管力度;加强了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保护知识产权的工作联系,严厉打击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加大对行政机关行政决定的司法审查力度。各级行政部门和司法机关协调运作,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有力地保障了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为企业的发展营造了较好的法治环境。
利害攸关,企业是主力军的考验 |
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
主持人:政府制定战略,我们有体制优势。但企业的积极性从哪里来?
马军芳: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是电信科技研究院(大唐电信科技产业集团)的核心企业之一。从企业角度讲,我们非常愿意看到越来越完善的发展环境。大唐移动现在之所以声名鹊起,就是由于研发并推出了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及标准td-scdma。通过国家测试,td-scdma相对于wcdma、cdma2000这两个第三代移动通信设备标准,从技术角度上讲,频谱利用率是最好的。td-scdma话音的频谱利用率达到wcdma的1.5倍,数据频谱利用率达到wcdma1.5~2倍,有非常好的数据支持能力。td-scdma标准的制定,我国对核心知识产权的拥有,改变了我国第一代和第二代移动通信依靠技术输入、甚至是产品输入的被动局面。我们正在以自己的智慧和努力开始向世界其他国家输出技术。每一代的移动通信技术有20年的市场生命,而第三代移动通信使互联网搭乘移动通信的快车,将对我们的生活和生产方式带来极大的影响。在这个巨大的市场机遇面前,我们能够在拥有核心知识产权的td-scdma国际标准方面占有先机,为后续竞争带来的价值不可限量。
国内的知识产权意识相对以前来说已经相当普及,很多企业都知道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但创新、技术进步才是知识产权尤其是专利的核心。我认为,企业应该是技术创新的主体,通过法规、政策以及机制促进企业在创新方面的投入至关重要。只有产业创新才能够促进国家综合经济实力的提升,而且是从一些重点的产业优先突破。信息社会,信息的发展无疑非常重要,我们选择对通信行业进行国家级创新,无论从“十一五”规划,还是从长期的发展来说,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创新并不等于闭门造车,td-scdma在发展过程中,始终坚持开放合作的发展路线。在今后的产业化和市场推进过程中,我们还将在遵守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的前提下进一步扩大和加强合作。在国际标准之下,我们要以知识产权为纽带,推动网络基础设施、半导体芯片、仪表工业、软件产业、终端产业、元器件、业务应用等行业的全面发展,创造一个健康、充满生机与活力、良性发展的产业环境。
文希凯:如果有越来越多大唐移动这样拥有自主核心技术的企业参与战略行动,我们的工作就好做了。但现状不容乐观。现在民营企业绝大多数没有自主知识产权,甚至有近一半的企业没有自己的商标。
李玲:我国虽是贸易大国,却是品牌小国。2004年,我国出口额最大的200家企业中,名牌生产企业不足20家,其出口额仅占200强出口总额的1/10,其中大部分还是贴牌出口。现在高新技术产品在全世界的出口所占的比重不断攀升,从1985年的13%提高到目前的25%。在部分发达国家,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外贸出口的比重有的已经超过40%。高新技术的核心都是专利、商标、计算机软件、专有技术等为主的知识产权,其在整个全球国际贸易中占的地位日益重要。
主持人:大唐对技术研发核心人员有什么激励机制?掌握核心技术的人有没有“跳槽”的?
马军芳:我们制定了一系列激励制度,去年公司给发明人的专利奖金有120多万元,从目前的人员规模上讲,奖励的幅度还是很大的。此外,公司每年都要评选杰出发明人。但因为是国有企业,还不能像私营企业一样给他股权,但整体上讲,奖励的幅度还是非常大的。去年一个发明人累计拿到30万元的奖励。我们公司也正在研究一个长远的激励措施,包括物质和名誉上的奖励。人才流动是很正常的现象。通过这些机制,一方面尽可能地减少核心人员流失;另一方面,通过内部合理有效的管理,避免技术流失。
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逐渐提高
主持人:保护知识产权,既需要完善的法制环境,更离不开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中,“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观念,针对保护发明创新、惩治抄袭剽窃,应该是一帖良方。这方面,我们做了哪些工作?
文希凯:“十五”时期,通过各种渠道,我们加大了各级领导和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培训力度,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逐渐提高。各行业积极开展各类知识产权研讨和高峰论坛活动。从2004年开始,将每年4月20日至26日确定为“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各种媒体,通过举办研讨会、知识竞赛以及制作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在全社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初步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
张楚:尊重知识,保护知识产权是基本道德的一部分。教育与人才培养,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工作。教育是科技之母。教育应以科研创新教育为主,要大力提高民众受教育的数量和质量。学生从小就应有发明创造的课程和实践启发。另外,知识产权,既包括企业的技术与专利,也包括传统文化内容。我国传统文化要加大力度给予保护,但恰恰我们在这方面做得比较缓慢。知识产权是无形的东西,国际化程度很高。很多时候人们都是拿国际公约作为依据。我们可以强调适合中国国情,但也不能违背国际公约,所以自由度很小。
李玲:今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今年的重点是企业。中国企业联合会与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今年2月召开了“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与自主创新大会”,并向全国企业发出保护知识产权的倡议书,会上700多家企业签署了倡议书,承诺将制定本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规划,自觉抵制盗版软件的使用,以实际行动支持政府鼓励自主创新的努力。 这表明中国企业越来越意识到保护知识产权是经济发展的需要,是提高市场竞争力的核心,也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文希凯:关键还是要加强自主创新。比如wps是金山非常好的一个软件,如果没有侵权,它不会比微软差,但就是因为盗版太多,它很难发展起来。
马军芳:观念与意识很重要。国内很多作品,刚刚发表,在网上就能搜到全文。而国外的书,在网上找不到全文,最多是一个摘要。一位美国朋友借我一本书,我问他是否可以复制一份,他非常惊疑,说我可以买一本给你,但是你不要复制。利害攸关,企力军
业是主力
时不我待,正视严峻挑战 |
我国知识产权工作总体状况与发展要求不相适应
主持人:我们在知识产权保护中还有哪些突出问题?
文希凯:我国知识产权工作总体状况与国家经济、科技和社会的发展要求,以及与面临的国际新形势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知识产权工作的政策不够到位,与法律法规不够配套;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分散,管理水平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企业掌握与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水平不高,缺乏应对知识产权纠纷的专门人才;拥有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领域的自主知识产权数量偏少、质量偏低;各级领导对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社会公众知识产权意识不强。
李玲:中国政府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严厉打击盗版假冒商标等侵权行为,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很多造假、侵权盗版的手段越来越隐蔽,打击的难度越来越大。而且近几年来,我国对外贸易中一些知识产权纠纷案件频繁发生,并呈上升趋势。2002年以来,我国dvd、彩电、数码相机等行业发展迅猛,出口数量和金额成倍增加,一些跨国公司单独或结成利益联盟,利用其掌握的核心知识产权向我出口企业索要高额专利费。此种状况还在向电视机、摩托车等产品蔓延,甚至可能波及到计算机、移动通讯、生物医药等高科技领域及相关主导产业。
当前,知识产权已成为跨国公司争夺世界市场、谋求更大利润的主要工具。特别是随着跨国公司采取以知识产权为基础的“技术——专利——标准”战略,以及策略性技术联盟的出现,跨国公司利用知识产权优势谋求市场竞争更大优势的特征更加明显和突出。其中,知识产权权利在一定程度上被滥用的问题在现实中屡有发生,越来越不容忽视。而且,国外向我国进行知识产权权利诉求的动向越来越趋于集团化,趋于官民一体化,甚至由政府出面,通过政治、经济、外交等多种手段向我施压。从长远发展趋势看,这种态势只会强化不会削弱,而且这种趋势已从双边发展到多边,近两年,美国国内将我知识产权问题诉诸世贸组织(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声音不绝于耳。
主持人:最近日本电子游戏开发商对中国传统文学名著涌起一股恶意抢注的浪潮,这是否从反面警示我们,不仅自己要守规矩,还要善于运用国际规则保护自身利益?
李玲:是的,我们的出口企业也遇到类似情况,由于出口产品所到之处并没有完成知识产权的应有建设,使很多国内较为有名的商标被恶意抢注,为企业发展带来了很大麻烦。据报道,近几年中国内地著名商标在海外被侵犯或恶意抢注的至少在300件以上。据国家工商总局不完全统计显示,国内有15%的知名商标在国外被抢注。每年商标国外抢注案件超过100起,涉及化妆品、饮料、家电、服装、文化等多个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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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5月6日电(记者李薇薇)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表示,尽管在刚刚过去的“十五”时期,我国知识产权事业迅速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但我们还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知识产权工作总体状况还存在着与国家经济、科技和社会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以及与面临的国际新形势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短短几天工夫,“假名牌”在各大媒体迅速成了一个出现频率很高而且不无敏感的关键词。对于售用“假名牌”产品引起的一系列相关事件,公众到底怎么看呢?上周,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与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栏目联合,通过新浪、搜狐两大门户网站对6866名公众实施了一项民意调查。
自加入wto以来,从dvd、彩电、摩托车到数码相机、mp3芯片、汽车、电信设备,我国企业因知识产权纠纷引发的经济赔偿累计超过10亿美元,有些纠纷对有关产业甚至形成毁灭性打击。
这是科技部部长徐冠华27日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知识产权工作的有关情况时作此表示的。他说,在我国知识产权工作不断取得成绩的同时,要清醒地看到,我国知识产权创造能力还不强,知识产权拥有量与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后,一些跨国公司纷纷以现有和潜在产品在我国大量申请专利,众多产业核心技术掌握在外国人手中,形势十分严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