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知识产权日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蒋志培博士作客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谈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2006年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当天下午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蒋志培博士应邀做客中央广播电台演播室就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接受采访,并回答听众提出的问题。
蒋志培庭长在回答国外怎样看待我们的知识产权保护现状?中外保护知识产权有没有理念上的差异的问题时说:由于我国正处在经济转型时期,在某些地区、某些领域市场秩序还比较混乱,社会诚信系统还没有完善建立起来,侵犯知识产权的盗版假冒行为还随处可见,甚至有的违法犯罪行为还很严重,公民们知识产权意识还很薄弱,这些盗版假冒的产品还被带出国门或者出口到外国,在国际社会一段时间以来对我国的产品,对我们知识产权保护,的确产生疑虑。加上信息沟通、语言、国际经贸科技竞争等原因,客观地说国际社会不光是跨国公司,也包括普通的外国公民,对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现状不了解,是负面的印象。他们往往看到被截获的假冒品,看到盗版品在销售制造等。另外在一些发达国家经济发展比较成熟,市场管理比较到位,法律规定确实比我们的严格,公民的理念也达到一定程度。经营者对制假贩假很避讳,否则会受到很重的制裁;买假用假从为安全健康和道德的角度受到鄙视。在这些方面国内国外的确存在差异。所以,我们需要加倍努力工作,同时还要加强对外宣传工作。
蒋志培庭长在答复今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目标时说:我国在国际政治经济上越来越起到大国的重要地位,2008年要办奥运,2010年要办世博。国家已经确定了要走建设创新性的国家的发展道路。在对待人类智力劳动上,在以知识产权作为我国经济科技发展的重要途径上等方面,应当有全新的面貌。全社会要以尊重知识、尊重智力劳动和知识产权为荣,以侵权盗版假冒为耻;要爱护祖国的名誉,创造中国的优秀品牌,维护中国产品信誉,爱护国家名誉。
今后的知识产权保护目标,我认为,要完善知识产权的法律体系、完善知识产权法律的司法和执法机制,要加强对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侦破、起诉工作,加大司法审判和制裁侵权盗版行为的力度,遏制大城市、重点地区和关键领域、出口环节的盗版假冒行为。
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机关的人民法院来讲,今后工作的重点正像最高法院肖扬院长强调的:要加大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促进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知识产权是国家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标志,也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重要权益,必须依法保护。
肖扬院长要求,要加大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力度,保障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依法惩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制裁假冒、盗版等侵权行为,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法治环境。依法保护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积极受理有关网络域名和商标权等纠纷,对不正当竞争、植物新品种侵权、音乐电视著作权等问题制定司法解释,保障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促进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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