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第六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和配合我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开展。2006年4月10日,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该市科技局、工商局、版权局、知识产权局联合发出《关于开展2006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决定从2006年4月20日至26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通知要求各区县对口部门要围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自主创新”活动主题,认真做好保护知识产权的宣传工作,重点宣传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以及在技术创新和企业运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典型人物和案例等。同时要求各区县法院、科技、工商、版权、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保护知识宣传周活动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对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积极参与并制定适合当地特色的宣传方案,切实做到宣传周的各项活动重点突出、措施具体、效果显著。200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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