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香港4月8日电(记者陈思武)香港一名29岁男子涉嫌通过互联网售卖盗版日本卡通电影及动画片光盘,近日被香港东区裁判法院裁定违反《版权条例》罪名成立,并被判处监禁8个月。
香港海关发言人8日表示,根据香港《版权条例》,任何人士保管侵犯版权物品作出售用途,可被检控,最高刑罚为4年监禁及对每件侵权物品罚款5万港元。
去年6月16日,该男子在香港北角地铁站内将一批盗版光盘交给乔装成买家的海关人员时被香港海关“反互联网盗版队”人员抓获。其后,海关人员在其住宅内,缴获一台电脑和1.2万张盗版日本卡通电影及动画片光盘。
自2000年初成立首支“反互联网盗版队”以来,香港海关人员已侦破57宗利用互联网进行盗版侵权案件,其中包括利用网站散布版权作品、在拍卖网站售卖盗版等案件,共缴获9.4万多张盗版光盘及3600件假冒产品,总值超过400万港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