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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加大打假力度 查处犯罪骨干和"保护伞"
公安部:加大打假力度 查处犯罪骨干和"保护伞"
www.xinhuanet.com  2006年04月04日   来源:公安部网站

    日前,公安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工作。

    通知指出,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案件在不少地方仍有发生,少数地方制假贩假犯罪活动还很猖獗,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工作面临的形势仍不容乐观,任务十分繁重。各地公安机关要进一步提高对打假工作的认识,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执法为民,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打假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打假任务的艰巨性、长期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把打假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务求取得更大的成效。

    通知强调,各地要突出重点,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各地公安机关要系统梳理辖区内的涉假案件线索,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案件,集中力量侦破重大案件、查处犯罪骨干和“保护伞”。各地要加强打假力量建设,切实提高办案能力。要落实编制和人员,改善保障条件,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打假队伍,切实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要组织办案人员认真学习打假常用的法律法规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积极开展打假业务培训,强化法律意识、证据意识、时效意识和程序意识。各地公安机关要认真总结近几年来打假工作的经验教训,认真研究打假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侦办案件的新思路、新办法。

    通知提出,要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打击合力。要继续发挥联合打假的优势,建立健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工作的长效协作机制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机制。要加强与检察机关、法院的沟通,及时研究解决侦办案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批捕率和起诉率。在区域协作中,各地公安机关要增强全局意识,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思想,提高打击效率。(冯毅)

文章出处:
本网发布时间:2006-4-6 8: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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