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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转载文章不付钱 江苏两个政府部门被起诉
网站转载文章不付钱 江苏两个政府部门被起诉
www.xinhuanet.com  2006年03月28日 13:16:12  来源:新华网江苏频道

    昨天上午,北京三面向版权代理有限公司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两份民事起诉状,并缴纳了相关诉讼费用,这意味着全国最集中的一起著作权维权事件已正式进入诉讼阶段。据《现代快报》报道,江苏、安徽两地共106个政府部门和企业成了这次被追究的对象。在这起网络著作权维权事件中,仅江苏就占了86家,其中涉及各级政府部门的占九成以上,几乎涵盖了江苏各地级市。

    首先成为被告的是江苏省某厅和某局。

    “我们在接受北京三面向公司的委托后,积极联系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一个多月来,全省已经有15个政府部门接受了调解,但还有近70个部门对此置之不理或不承认自己的侵权行为。”昨天,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的贾政和和周结晶两位律师,到南京市中院办理完相关的立案手续后,接受了多家媒体采访。

    据了解,两部门之所以成被告,原因是在他们各自主办的网站上,转载了相关文章而没有支付稿费。他们转载的两篇文章的作者为同一人———中国三农问题专家廖星成,而三面向公司已经通过受让取得了这两篇文章的著作权。

    在得知被侵权后,三面向公司做了大量的证据保全工作,并通过律师向有关部门进行了交涉,除了目前有15个政府部门自愿接受调解,愿意支付一定的赔偿外,其它部门均不承认自己的侵权行为,他们的理由主要有两点:一、转载文章是履行公务需要;二、政府网站的建设是出于公益目的,非赢利性的,所以不存在侵权问题。

    交涉不成后,三面向公司决定拿几个部门先行“动手”,江苏省某局和江苏省某厅首当其冲。不久后,起诉工作将会全面铺开。

    在三面向公司递交的诉状中,除了要求被告删掉侵权文章,并在网站上刊登致歉声明外,还提出了经济赔偿要求,要求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500元(按每千字50元稿酬标准的5倍计算),原告为制止侵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2500元(其中公证费1000元、律师费1500元)及往返南京开庭的差旅费、食宿费,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三面向公司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有待法院的最终判决,但三面向的这一举动,已正式拉开了网络著作权维权的帷幕。(朱俊骏秦牧秋)

文章出处:
本网发布时间:2006-3-29 8: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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