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三庭庭长 蒋志培博士
一、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机制的现状
(一)目标:保护的对象和应当创造的环境
(二)形式迫切的要求:国内的两种因素和可预见发展的需要
(三)三大立法体系和三大诉讼为基础的法律保护制度
(四)知识产权授权的突飞猛进和行政执法、司法的跟进
二、司法保护机制的现状
(一)知识产权刑事审判的进展
(二)知识产权行政审判的进展
(三)知识产权民事审判的进展
(四)制度性的阻碍和缺陷
三、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热点问题
(一)网络下著作权、邻接权的保护
(二)音乐电视保护的尴尬
(三)知识产权权利冲突和解决
(四)专利确权、侵权诉讼审判的严峻
(五)知识产权诉讼证据的举证责任和审查
四、对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保护机制的反思
(一)系统的改革指导思想与利益、官僚、僵化的思维模式
(二)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制度的完善和重建
(三)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改革的构想
(四)从建设创新国家和和谐社会大目标下改革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诉讼制度
(在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北京举办“2006知识产权保护、法律适用于纠纷诉讼实务高级研讨班”上的授课提纲 2006年3月18日 www.chinaiprlaw.c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