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向各地知产庭发出明传要求做好裁判文书上网准备工作
2006年2月13日最高法院民三庭(知识产权)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出明传,要求各地知识产权业务部门加快和切实做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上网准备工作,并做出具体部署。
为贯彻落实2005年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曹建明副院长有关裁判文书上网的讲话精神,进一步体现知识产权审判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并配合“两会”宣传工作的需要,你在近期在中国法院网开设“知识产权”专栏,开始登载全国法院知识产权裁判文书。
明传要求:要以各高级法院为单位,首先将2005年度生效的裁判文书上网;然后将各地05年度前的知识产权裁判文书进行收集整理、陆续上网;今后各地定期将生效法律文书上网。要有计划、分步骤做到“经典回顾”和“真实再现”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目标,体现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透明度。
据了解,在此之前已经有四个高级法院(北京、上海、重庆和山东)在因特网开设了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的登载查询工作。本次在中国法院网开设的专页将采用链接的方式将已符合要求的各地网站链接,对没有条件的高级法院由中国法院网提供空间、平台直接登载裁判文书的方式。由最高法院民三庭监督管理。
据透漏,此次网页设计的菜单栏目等采取汉英双语标注;横向查询、按文书分类查询;纵向查询,跨年度查询、关键词检索等。在页面上还设计动态新闻等栏目。此次页面设计已经过五易其稿,由最高法院民三庭庭长蒋志培博士最后定稿,运行后还将根据各地意见不断修改完善。
知识产权裁判文书栏目网页强调安全可靠,在网页上将设立“联系我们”“意见反馈”等,将对完善网页建设起到群策群力、广纳良言的作用。
最高法院副院长曹建明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对此做出指示,强调“此项工作重要,应抓紧落实”。目前最高法院民三庭和有关部门正在为中国法院网知识产权裁判文书栏目尽快运行加紧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