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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06年3月开庭初步计划(2)

3月15日  下午13:30  第19法庭

原告摩托罗拉公司诉被告北京兴信盛达通讯器材销售中心、泉州飞捷电子有限公司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案

【案情简介】原告摩托罗拉公司拥有00305222.2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原告发现被告二泉州飞捷电子有限公司在制造和推销lt-2188/3188和lt2188d/3188d无线对讲机,并且原告发现第一被告北京兴信盛达通讯器材销售中心销售被告二制造“灵通”牌无线对讲机lt-2188/3188。被告二制造产品与原告专利产品属同一类别,原告认为两被告已构成对原告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侵犯给原告带来经济损失,因此原告诉至法院请求:1.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2.请求泉州飞捷电子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制造和销售原告所拥有的中国外观设计专利权;3.请求被告全部销毁库存的lt-2188/3188和lt2188d/3188d无线对讲机;4.请求判决第二被告销毁全部用于制造销售对讲机的图纸专用设备产品说明书广告宣传材料等相关资料以及模具或其他工具;5请求判决第二被告通过新闻媒介方式就侵权行为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6.请求第二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91657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3月 15日 下午13:30  20法庭

上诉人北京中汇文化交流有限公司诉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纠纷

 

3月16日  上午9:00  第19法庭

原告罗马瓷砖有限公司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务员会、第三人罗木义、广州维纳斯陶瓷发展有限公司、佛山市新粤陶瓷有限公司专利无效行政纠纷三案。

【案情简介】原告罗马瓷砖有限公司拥有名称为“瓷砖”,专利号分别为03346315.8、03346316.6、03346314.x的三项外观设计专利。2004年3月至11月,请求人罗木义、广州维纳斯陶瓷发展有限公司、佛山市新粤陶瓷有限公司就上述专利,分别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此后,被告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宣告上述专利权无效的复审决定书。原告诉称:被告作出决定所依据的公证书所列附件,缺乏真实性和证明力,不能证明构成使用公开和出版公开,涉案专利应具有新颖性,请求撤销复审决定书并重新作出复审决定。被告专利复审委员会辩称,在口审中原告对公证书真实性无异议,所列附件能够证明使用公开和出版公开,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第三人佛山市新粤陶瓷有限公司同意被告的答辩意见。

 

3月16日 上午9:00   第20法庭

原告北京印钞厂诉被告樊官保,第三人中国机动车辆安全检测中心专利权属纠纷案

 

3月16日 下午13:30  20法庭

原告:三亚市旅游投资有限公司诉被告商标评审委员会,第三人海南天涯海角股份有限公司商标行政纠纷

【案情简介】原告于98年11月18日对第三人注册的1211919号“天涯海角tian ya hai jiao及图”商标向被告提出撤消申请。被告于2005年10月24日作出商评字(2005)第3429号《关于第1211919号“天涯海角tian ya hai jiao及图”商标争议裁定书》,裁定撤消理由不成立,该商标予以注册。原告不服,向我院提起行政诉讼,认为被告对“天涯海角”的含义认定错误,从而适用法律错误,其认定“天涯海角”商标不属于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认定错误,请求人民法院撤消被告作出的3429号裁定,并在60天内撤消。

 

3月20日  下午13:30  20法庭

原告北京麒麟童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北京华视伟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湛江华丽金音影碟有限公司录音制作者权侵权纠纷案

原告北京麒麟童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北京华视伟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杭州大自然光电有限公司录音制作者权侵权纠纷案

原告北京麒麟童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北京华视伟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广东影人视听传播有限公司、宁夏大地音像出版社、大连华录影音实业有限公司录音制作者权侵权纠纷案

 

3月21日  上午9:00  19法庭

原告天津市东源顺食品有限公司诉被告专利复审委员会、第三人沈玉杰专利无效行政纠纷两案

 

3月21日 上午 9:00  20法庭

原告沈汉标诉被告专利复审委员会,第三人广州市恋伊家庭用品制造有限公司、揭阳市南光实业有限公司专利无效行政纠纷

 

3月21日  下午13:30  19法庭

原告北京亚东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诉被告康国忠确认不侵犯专利权纠纷案。

 

3月21日 下午 13:30  20法庭

原告沈汉标诉被告专利复审委员会,第三人揭阳市南光实业有限公司专利无效行政纠纷

 

3月22日 上午9:00   第19法庭

原告高林、天津市捷高科贸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颐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

 

3月22日  上午9:00  20法庭

原告杭州林达工业技术设计研究所诉被告专利复审委、第三人杭州快凯高效节能新技术有限公司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案

 

3月22日 下午13:30  第19 法庭

原告常州市武进庙桥工艺雕塑厂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第三人常州市工艺雕刻厂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案

【案情简介】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01年3月21日授权公告的名称为“印章”的外观设计,申请号为00316330.x,专利权人是武进市庙桥工艺雕刻厂(本案原告),常州市工艺雕刻厂(本案第三人)于2004年3月8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理由为:本专利与申请日前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相近似,因此不符合专利法第23条规定。复审委宣告第00316330.x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原告不服提起诉讼。认为该审查决定书是错误的,第三人所提交的证据不能够证明本专利在申请日前在国内已经公开销售,请求法院撤销被告作出的7396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并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被告答辩认为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第7396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定程序合法,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持第7396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的判决。

 

3月22日   下午13:30   第20法庭

原告高林、天津市捷高科贸有限公司诉被告北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

 

3月23日上午9:00 19法庭

原告何广荣诉被告专利复审委员会,第三人南海市大沥荣业锐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外观设计专利无效行政纠纷(2006)一中行初字第55号

 

3月23日  上午:9:00  20法庭

原告赵成伟诉被告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

【案情简介】原告绘制的《红楼梦》人物画得到同行和《红》学研究专家的高度评价,并出版发行,享有极高知名度,两被告制作对外发行的电话卡使用了原告的作品,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使用侵权作品,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500000元,精神损害30000元,赔偿原告为制止侵权而支出的合理费用1062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3月23日   下午13:30   第19法庭

原告中航公关广告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航影动力广告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凯高广告传播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

【案情简介】原告中航公关广告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航影动力广告有限公司诉称,两公司系中央电视台《生活》和《电视烹饪大赛》两个栏目的独家广告代理商。2005年6月,两原告的员工曲燕萍受聘于被告北京凯高广告传播公司后,在被告招聘广告中自称为《生活》和《电视烹饪大赛》两个栏目的独家广告代理商,并在互联网上进行相应内容的虚假宣传,被告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两原告经济损失300万元。

 

3月23日  下午13:30  第20法庭

原告高林、天津市捷高科贸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

 

3月27日  上午9:00  19法庭

原告北京宏耐嘉业建材有限公司诉被告柯诺(北京)地板有限公司确认不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

【案情简介】原告宏耐公司诉称,被告科诺公司于05年10月举行新闻发布会,称自己拥有e0商标的商标专用权,部分地板厂家生产、销售标注e0标识的行为侵犯其商标专用权,并于11月向原告方发出律师函,要求原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原告认为其对e0标识的使用属合法使用,被告的上述行为误导了消费者,扰乱了原告生产经营,请求法院判令:1、原告不侵犯被告的e0注册商标专用权;2、被告承担原告因提起本诉受到的经济损失7万元及诉讼费用。被告未作书面答辩。

 

3月27日  上午9:00  20法庭

原告高山诉被告北京科电高技术公司、北京科电超越高技术公司技术合同纠纷案

 

3月27日  下午13:30  19法庭

上诉人李学东诉被上诉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侵犯商标权纠纷案

【案情简介】一审原告李学东起诉称其是“法律人”商标的所有权人,被告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法律人丛书——罗马司法导论》和《法律人丛书——法律人之治》未经允许,将“法律人”三个字作为丛书的名称登于书籍的显著位置,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所有权。要求法院判令被告:1、立即停止在其出版的《法律人丛书》上使用“法律人”商标;2、在《法制日报》上公开道歉;3、立即停止销售、发行《法律人丛书》;4、给予原告10000元人民币侵权赔偿金;5、承担诉讼费用。一审法院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李学东不服提出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并支持其全部诉讼请求。

 

3月27日 下午13:30  20法庭

原告北京世涛防腐材料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帅臻高新科技有限公司、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2006)一中民初字第1727号

 

3月28日  上午9:00  第19法庭

原告郭永文诉被告北京中金基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常文光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

【案情简介】原告郭永文起诉称:被告常文光约请其共同开发“金书”《孙子兵法》,原告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全部完成了该书的古文编较及相关工作任务,享有该演绎作品的整体著作权。被告常文光、北京中金基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拒付稿酬和相关报酬,侵犯了原告的收益权;被告常文光侵犯了原告的署名权。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判令被告支付报酬705。50万元;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侵权赔偿金1万元,律师代理费2万元;判令被告向原告赠送样书一部。被告北京中金基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辩称:金版《孙子兵法》系其自行开发,并非共同开发的项目;金版《孙子兵法》不产生新的著作权,原告对其不可能享有著作权;原告主张的“相关报酬”属劳动争议纠纷范畴,与著作权纠纷并非同一法律关系。被告郭永文辩称:其参与金版《孙子兵法》的工作是职务行为,与其个人无关。二被告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3月28日  上午9:00  20法庭

原告唐雁斌诉被告北京文化艺术音像出版社、北京歌华文化发展集团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3月29日  上午9:00  19法庭

原告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佳萌锐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案

【案情简介】原告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诉称:方正系列字库室原告独立开发创作于方正世纪rip的配套字库产品,在国际国内激光照排系统行业享有极高的声誉,但是原告发现被告出版的系列字库软件(v3.2.1-v3.2.6)中有329款汉字和符号库抄袭自原告的“方正cid”系列字库。故原告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50万元,并承担本案的律师费、诉讼费等。

 

3月29日  上午9:00  20法庭

原告高叔阳、高晓达、钱光宇诉被告珠海三奥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技术合同纠纷案

 

3月29日  下午13:30  19法庭

原告北京中关村软件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上海索梅丽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技术服务合同纠纷案

【案情简介】原告北京中关村软件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诉称:2004年初,其与上海索梅丽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就使用“solmelia”(索梅丽亚)品牌在中关村软件广场建设酒店进行商议。并且,被告向原告出具“to whom it may concern”(致相关方)的授权书,据此授权文件,说明被告被授权使用“melia”、“sol”、“tryp”、“paradisus”商标,并有权在中国境内开发、管理索梅丽亚酒店和度假村。鉴于被告有此授权,双方签署了《技术服务合同》,依合同被告向原告提供兴建、设计、装修和装备酒店等全程的服务和管理。合同签署后,原告被他方告知被告未取得合法有效之授权。2004年12月6日被告明确告知原告:其并没有得到授权,并且上述授权书是虚假的,对终止合同无疑问。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原告要求法院判令:1、确认双方签署的《技术服务合同》无效;2、被告返还其收取的款项521432.1元;3、被告承担经济损失30410元;4、被告承担违约金744300元;5、被告承担诉讼费用等。

 

3月30日  上午9:00  20法庭

【案情简介】原告nexon株式会社诉被告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北京万众合力科技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案情简介:原告nexon株式会社起诉称,其是休闲网络游戏“bnb”的著作权人,且在韩国对该游戏进行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登记。2002年原告与上海盛大网络公司合作,由盛大代理原告自2003年1月起以“泡泡堂”之名在中国运营该游戏,且知名度很高。而被告腾讯公司自2004年年底开始提供名为“qq堂”的网络游戏,原告认为“qq堂”在游戏形式、内容、美术编辑等众多方面抄袭了“泡泡堂”游戏,侵犯了原告对“泡泡堂”游戏及游戏内文字作品、美术作品、背景图形等艺术作品的著作权。同时,被告的这种行为也构成了不正当竞争。因而请求法院判令:1、认定腾讯公司运营网络游戏“qq堂”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被告应立即停止运营 “qq堂”网络游戏或删除侵权内容;2、认定腾讯公司的行为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被告应立即停止相关不正当竞争行为;3、被告在《法制日报》和《计算机世界》上公开赔礼道歉;4、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万元;5、被告停止对侵权游戏提供的充值卡销售服务及其它相关产品的销售行为;6、被告承担相关合理费用及诉讼费用。

 

 

以上计划仅为初步安排,实际安排以传票和开庭公告为准。拟参加旁听的公民可提前向本庭电话查询。集体旁听最好事先联系。我院位置:长安街西延线八宝山地铁站向西500米路南。查询电话:(010)59891975 (010)59891970

 

文章出处:
本网发布时间:2006-3-2 16:4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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