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志培庭长介绍说:我国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侵权和权属案件比例较高……跨国公司参与知识产权诉讼的比例情况仍旧占少数
2005年2月24日最高法院民三庭庭长蒋志培博士在国家工商局系统商标执法干部培训班上就我国的商标司法保护若干事务问题进行授课。
蒋庭长介绍说:2005年全国法院新收包括不正当竞争案件在内的一审、二审和再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6583件。其中的侵权和权属案件比例仍旧保持较高的比例,在2005年一审新收案件中占89.02%。呈现的另一个特征是知识产权各类案件在我国地区分布不平衡,主要集中在广东、北京、江苏、浙江、山东、上海等经济文化发达地区,2005年这六省市新收一审民事案件占全国的65.38%;福建、河南、湖北、四川、辽宁、河北、广西等省区的案件也相对较多。
2005年审结的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中,涉外、涉港澳台案件449件,占3.35%,同比上升23.01%。其中,涉外案件268件,上升77.48%;涉港澳案件108件,下降2.70%;涉台案件73件,上升25.86%。总的看,跨国公司参与知识产权诉讼的比例情况仍旧占少数。建议一些跨国公司少抱怨,遇到合法权益受到侵犯,要积极用好中国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可以信赖。
2005年各级人民法院注重诉讼调解,全年调解和撤诉处理的一审案件7247件,占54.11%。同时,也反映出有些当事人进行知识产权诉讼缺乏必要的准备;有些案件比较复杂,前途不明朗;不少法院积极慎重采取了诉前禁令等临时措施,促使当事人和解等,使撤诉调解率较高。
2005年司法裁判确定的侵权损害赔偿数额有所提高,适用法定赔偿办法确定赔偿额的案件明显增加,并在一些案件中依法适用了最高法定赔偿额,加大了知识产权侵权赔偿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