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郃中林根据会议记录和材料整理)
2006年1月19日,在(美国)美国与国际法中心法律与技术协会(institute for law and technology, the centre for american and international law)在旧金山主办的“中国专利的获得、许可与执法研讨会”上,美国政府国际知识产权执法协调人(u.s. coordinator for internation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enforcement)chris israel作了题为《美国的知识产权执法战略》的午餐会演讲,全面阐述了美国政府对国际和中国知识产权执法的战略内容。现将其演讲内容摘要介绍如下,以期引起我国有关方面的重视和研究。
一、知识产权执法是美国政府目前的高度优先关注议题
chris israel首先介绍说:基于经济、健康和人身安全、社会安全、激励创新四方面的原因,知识产权执法成为美国政府目前的高度优先关注议题(high priority)。
1、经济问题是美国政府最主要的考虑因素,在这方面政府也面临来自美国国会的巨大的政治压力。
从积极方面看,美国出口额的一半以上来自于知识产权产业;美国经济增长的40%来源于知识产权产业;1800万美国人从事知识产权产业,他们的收入高于美国人人均收入的40%;根据近期的研究,美国的知识产权价值5万亿美元,约占美国gdp的一半。
从消极方面看,7%的全球贸易涉及假冒产品;在2004年,美国企业因知识产权偷窃(ip theft)损失了2500亿美元,这个数字超过22个国家的gdp总额,相当于沙特、挪威、波兰和南非四国的gdp总和;根据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的统计,全球汽车配件市场上假冒品高达每年120亿美元,其中30亿美元的产品就在美国市场上。
2、关于健康和人身安全因素。世界卫生组织估计全球10%的药品是假冒品;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也估计每年有2%(大约52万件)的假冒配件被安装到飞机上。
3、关于社会安全因素。全球每年的假货贸易额是6000亿美元,而毒品贸易额才3220亿美元。
4、关于激励创新因素。2002年美国的版权产业产值大约是1.25万亿美元,约占美国gdp的12%;据商业软件联盟估算,如果在未来4年中全球的软件盗版率下降10个百分点,则能够带来240万个就业岗位、4000亿美元的全球经济增长和670亿美元的税收。
二、美国政府目前正在做的几项主要工作
(一)将知识产权执法作为优先讨论议题
布什总统和内阁高官在外国领导人见面时总是要提到知识产权执法问题,并把这作为八国集团领导人会议的议题之一和近期美欧峰会的关键部分。布什总统已经与中国领导人讨论了美方对此问题的关切,并且已经指示美国政府采取结果定位的方式(results-oriented approach),积极地(actlivbely)、进攻性地(aggressively)向中方施压。
(二)建立组织保障
1、成立国际知识产权执法办公室。白宫专门成立了由商务部、美国贸易代表、国务院、司法部和国土安全部等五部门组成的国际知识产权执法办公室(office of international ip enforcement),任命了美国国际知识产权执法协调人,协调和支持所有美国政府部门涉及知识产权执法的工作。
2、采取“打击有组织盗版战略行动”(strategy targeting organized piracy (stop) initiative)。stop行动是布什政府知识产权战略的主要内容,主要包含四项内容。
(1)增强美国企业在本土和海外保护其知识产权的能力。除了中国,还要向巴西、印度和俄罗斯派驻知识产权专员;采取教导性的培训研讨计划(educational outreach campaigns),为美国企业提供如何保护其知识产权的信息;建立专门网站(www.stopfakes.gov)和热线电话为权利人提供在全球注册和保护其知识产权的信息和指导;发展知识产权资源(知识产权工具箱,ipr toolkits),指导企业在一些关键市场上采取维权行动;培训美国驻外使馆人员,使他们成为在海外发现有关知识产权问题的第一反应人,并能够在假货进入市场或者经销环节之前就可以帮助权利人采取行动。
(2)摧毁偷窃知识产权的犯罪组织。采取不间断的行动打击在线盗版和假货贸易;增强执法资源和能力,任命了229个经过专门训练的知识产权检察官,从2001年以来司法部处理的在线盗版案件就上升了6倍,提出了2005知识产权保护法案。
(3)在美国边境上阻断假货贸易。通过执行新的估价模式和技术手段,编织一个更加宽泛、更加严厉的打击假冒盗版的网络。在2004年,美国海关共查获1.38亿美元的假冒品,是2003年的1.3倍。
(4)寻找贸易伙伴和建立国际支持。在多边论坛将知识产权作为优先议题,如八国集团、美欧峰会和亚太经合组织;中美商贸联委会也达成了一系列重要承诺,如加大打击软件盗版、增加刑事追诉、扩大美中执法合作、加入互联网公约等等;扩展全球知识产权教育,美国目前在全球领导着100个知识产权执法项目和290个技术援助项目,并在美国专利商标局建立了全球知识产权学院(glob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academy)。
三、美国知识产权执法在亚洲面临的挑战、优先议题和行动
chris israel说:毫无疑问,中国是美国在全球知识产权执法中最为关注的国家;他所领导的知识产权执法办公室也会拿出至少50%以上的精力来应对中国议题。
(一)知识产权执法在中国面临的挑战
这种挑战主要来自两个方面:
1、中国的国内环境。尽管中国已经在努力保护知识产权,但在保护和有效执法方面仍然存在一些至关重要的缺陷(critical deficiencies)。中国的侵权水平在90%左右,在版权领域更高,根据相关产业的估算,美国在2004年因中国的盗版损失了25亿美元。整体看,中国市场上的所有消费品中有20%是假冒产品。2004年和2005年美国海关和边境巡逻抓获的假冒品中,来自中国(包括香港)的占第一位,分别高达63%和64%(2003年欧盟抓获的知识产权侵权产品中来自中国大陆、香港和台湾分别占60%、6%和2.5%;2004年日本抓获的知识产权侵权产品中来自中国的占44%)。根据美中商会(uscbc)2005年对其成员公司有关中国商业环境的调查,知识产权执法是他们最为关注的问题。
2、执法的有效性。腐败、地方保护主义、执法和培训的资源配置不当以及在假冒盗版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上缺乏有效的公众教育等,破坏或者弱化了知识产权有效执法的种种努力。中国政府需要更好地武装海关当局以便控制假冒盗版产品的出口;必须要求中国行政执法当局公开他们的执法决定,以确保这种执法制度的透明度和合法性;中国政府需要澄清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刑事侦查的具体步骤。
(二)中国知识产权执法的优先讨论议题
关于中国知识产权执法的优先讨论议题是放在中美商贸联委会知识产权工作组中来讨论的。该工作组于2005年4月建立,在2005年11月的工作组会议上,双方一致同意继续在一些具体执法行动上的合作,中国表示将会显著改善其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工作。
(三)美国在中国的执法行动
主要包括两方面:
1、在stop行动项下针对中国采取的具体措施:
(1)布什政府在2004年向中国派驻了第一个知识产权专员,在2006年将向驻上海和广州总领馆再各派驻一名知识产权专员。
(2)在教导性的培训研讨计划中,2005年在美国举办了4个涉及中国知识产权执法的会议,超过1000人参加;2006年将在美国再举办6个类似会议。
(3)启动中国知识产权顾问项目(china ipr advisory program),与美国律师协会、全美制造商协会、中国美国商会一起,为中小企业在中国保护和执行其知识产权提供法律咨询。
(4)利用知识产权资源(ipr toolkits),指导企业在中国市场上采取维权行动。
(5)通过全球知识产权学院培训中国政府官员,自从2001年以来已经举办了50个有中国官员参加的培训项目。
2、根据trips协定第63.3条,要求中国政府在2006年初之前提供在知识产权执法方面采取的具体行动的细节。具体包括六项内容:
(1)在中国提起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法律基础;
(2)在知识产权案件中给予的所有救济的精确的种类和数量;
(3)指明知识产权案件的发生日、执法当局和地点;
(4)指明将案件移送刑事审查的执法当局,同时包括案件所涉非法经营额和非法所得额的信息以及刑事执法当局是否实际进行了调查和起诉;
(5)澄清知识产权案件的权利人是本国人还是wto成员国或其他国家的人,如有可能,指明系哪一个成员或国家;
(6)澄清在所有已经处理的知识产权案件中的涉案产品或者行为(零售、制造、经销)的具体种类。
chris israel承认中美双方在对trips协定第63.3条规定的理解可能有所不同,但他表示,美国的法律专家认为美方的所提六个方面问题符合trips协定第63.3条的规定,所以美方会坚持要求中方提供有关信息。
(2006年2月9日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