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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委员会关于欧共体外观设计体系的两项建议

 

 

欧洲共同市场一体化管理局(habm)作为欧共体外观设计体系的管理者,对欧盟内部所有外观设计进行着统一的管理。这也是欧盟共同市场一体化的成果。

世界知识产权协会管理的《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日内瓦文本及其实施细则,则承担着登记管理国际范围内的工业品外观设计的任务。它是目前唯一的,对工业品外观设计进行国际登记注册的的机构。

近期,欧洲委员会建议把欧共体外观设计体系([]gemeinschaftsgeschmacksmustersystem) 与世界知识产权协会(wipo)的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登记体系进行连接,并提出了两项建议。

第一项建议:欧共体以自己的名义加入《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日内瓦文本。 目的在于,使在欧盟范围内登记的工业品外观设计不仅在欧盟范围内受到保护,而且还可以得到日内瓦文本成员国的保护。

第二项建议则是为加入日内瓦文本做好准备。 对一项法令(verordnung 6/2002)进行必要的修改,从而具备加入的条件。

 

译者注:欧共体成员国目前只是以各自的身份加入了日内瓦文本。各成员国在适用日内瓦文本的过程中均存在着一些差异。由于欧盟特殊的法律环境,一个国家的内国法不仅要处理自己与各国际条约的关系,还需考虑与欧盟法的关系。欧盟共同市场一体化是解决这一问题的良策。随着一体化的深入,欧洲共同体作为一个完整的成员加入各项国际条约的方式越来越受到重视。

 

武卓敏 编译

2006114

德国海德堡大学法学院

 

资料来源:

《欧洲委员会新闻公报(pressebericht der europaeischen kommission)2006110日。

 

文章出处:
本网发布时间:2006-1-17 4: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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