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21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在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成立10周年之际,我们召开这次会议,总结回顾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历程与经验,分析研讨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新形式与新任务,对于的推动科技创新和文化事业发展,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和提高法院知识产权审判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1996年1月,我院在全国中级法院中较早成立了知识产权审判庭,集中审理全省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案件和本辖区的其他知识产权案件。十年来,在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我们积极应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面临的新形式和新任务,按照高标准建庭,高质量办案的思路,强队伍,精审判,抓调研,使知识产权审判在全国法院有了一定影响。截至今年12月,共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225件。年结案数已连续三年在350件以上,今年突破400件。十年来,知识产权审判,尤其是专利审判,引起了国内外的普遍关注,不仅积累了丰富的审判经验,而且为最高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出台提供了有益的借鉴。苏州龙宝公司与苏州朗力福公司专利侵权案经最高法院批复,创设了请求不侵犯知识产权的新类型案件;美国依莱利公司对常州华生公司诉前临时措施案经最高法院的指定管辖,明确了诉前禁令的适用条件;中国药科大学与江苏福瑞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为在民事侵权赔偿责任的基础上进一步制裁违法行提供了范例。4个知识产权案例被最高法院公报采用,1个案例被最高法院作为全国首批知识产权大案向社会公布。知识产权庭先后多次被评为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和“双争”活动、调研工作先进单位,荣立集体三等功2次,个人二等共3人次,三等功2人次。今年全省法院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十周年纪念暨表彰大会上,市法院被省法院授予知识产权审判先进集体称号。
上述成绩的取得,凝聚了全体知识产权审判同志门们的智慧和汗水,在此,我代表市法院党组织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亲切的问候。上述成绩的取得,也凝聚了最高法院和省法院的精心指导和省、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鼎力支持,借此机会,我代表市法院党组织和广大干警向亲临会议指导的最高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曹建明,省法院院长公丕祥、副院长叶兆伟,市委副书记陈绍泽和出席今天会议的各位来宾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领导、同志们,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知识产权保护任重道远。我们将在市委的领导下,在最高法院和省法院的指导下,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协助下,更加振奋精神,更加拼搏进取,不断开创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新局面。
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