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21日)
尊敬的曹建明常务副院长、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同志们:
今天,南京中院在这里召开“知识产权保护与科技创新品牌战略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十周年纪念”研讨会,总结十年来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基本经验,分析当前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研究下一步如何做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很有意义。借此机会,我代表省法院党组向亲临这次会议的最高人民法院曹建明常务副院长,南京市委陈绍泽副书记以及其他各位领导和出席今天会议的各位来宾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南京中院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法官同志们致以诚挚的问候!
南京中院是全国较早成立知识产权审判庭、开展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的法院之一,承担着全省专利纠纷案件和其他管辖的知识产权案件的专业化审判任务。十年来,南京中院面对科技进步、时代发展提出的新挑战,以及国际、国内知识产权保护对司法审判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勇于探索,勤于实践,依法公正高效地审理了大量知识产权案件,卓有成效地保护了知识产权,积累了丰富的知识产权审判经验,为全省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提供了许多有益的经验和做法,特别是专利审判一直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具有较大影响。南京中院在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同时,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能力和水平,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牢牢把握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为大局服务的正确方向,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努力推动我省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二是结合知识产权案件特点,高度重视调解工作,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大力加强知识产权法官队伍的职业化建设,培养了一批年富力强、有专业特长和丰富审判实践经验的知识产权法官队伍。在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十周年之际,南京中院召开这次研讨会,总结经验,展望未来,这必将对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新发展产生重要的作用。
南京中院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十年来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事业不断蓬勃发展的历程。经过多年的积极探索和不懈努力,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了一个基本能够适应国家发展需要、符合世贸组织要求的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日益加大,保护水平不断提升。不久前召开的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战略,这将知识产权问题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也对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更加突显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这一新的形势下,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工作如何适应新的要求,充分发挥司法保护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中的基础地位和主导作用,充分体现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保障和服务大局的特有功能,促进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的尽快形成,就成为摆在全省法院和广大知识产权法官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全省各级法院要顺应江苏“两个率先”的时代进程,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工作全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精神,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平等保护各类知识产权主体和中外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打击和制止各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水平,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自主创新新环境,推动全省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实现 “两个率先”奋斗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的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最后,预祝研讨会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