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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专利”为何泛滥成灾
[观察]“垃圾专利”为何泛滥成灾
www.xinhuanet.com  2005年12月12日 08:19:00  来源:人民日报/华南新闻

每届广交会上,传统工艺品展摊都吸引了众多客户和参观者

    今年第98届广交会期间,一个由专家、企业负责人组成的几十人抗辩团,请求投诉站受理“马、牛、羊、虎、猫、狗、蛇”等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投诉时要谨慎。他们认为,“马、牛、羊、虎、猫、狗、蛇”等玩具产品牵涉到60多个展团上百个企业几十万员工的生存问题,如果不加分辨地保护这些“垃圾专利”,等于是鼓励相关行业的恶性竞争,最终将不利于整个经济的发展。

    这个抗辩团的请求不是没来由的。一些厂商恶意申请了许多外观设计“垃圾专利”,然后手捧着专利证书,以侵权为由要求专利执法部门“主持公道”,将同行业其他厂商的产品大批撤架,以此打击竞争对手。

    事实上,“垃圾专利”远非局限在广交会这类展会,而是广泛出现在各个生产领域。据国家知识产权局资料统计,进入社会的“问题专利”占到了所有授权专利的40%-50%,这是一个非常惊人的数字。所谓的“问题专利”,就是“垃圾专利”。没想到,为保护知识产权而设置的“专利”,在某些人的眼里变了“色”。

    动物造型居然成了专利

    “垃圾专利”的表现形式形形色色。某些产品早就为很多厂商所生产,在市面上也流通了很长时间,属于公知、公用、司空见惯的东西。比如,江浙一带的凉席都习惯在四周包布边,可以防止织线断了以后导致整个凉席散破。这本来是一道广泛流传的传统工艺,但被某厂家申请了专利,并以专利持有为由要求其他竞争厂家不得生产或销售同样产品。不少厂商闻知大呼冤枉:“我们做了几十年的产品,怎么变成他人的专利呢?”

    马、牛、羊、虎、猫、狗、蛇等外形本是自然造就的,但某些生产这些动物造型玩具的厂商将之抢先申请专利,并且投诉其他厂商生产“长的像马(或虎)的马(或虎)玩具”是侵权。许多商家哭笑不得:“这些花鸟鱼虫是上天造成这个样子的,现在居然变成了他人专利。如果不相同、不相似,那不成了怪物了?”

    目前,我国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都居世界第一,但其整体质量堪忧。据介绍,我国发明创造专利在专利总授权量中只占很小份额,大约占1/5。大部分都是所谓外观设计专利;而在这些外观设计专利中,又有相当大一部分是以上类型的“垃圾专利”。另外,重复授予专利现象严重,往往同一件产品,好几个厂商都先后申请到专利。

    专利申请演变成“跑马圈地”

    近几年,全国专利申请量猛增,可能跟大型展会中商品密集竞争有关。先是一些心存恶意的厂商抢注专利,因为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专利很容易申请。那些吃了亏的厂商不甘落后,也申请一个专利来保护自己。加上重复授权现象很普遍,于是专利申请越来越多。一些厂商更将此作为不正当竞争的手段。

    据了解,我国专利制度各个环节都存在一定缺陷,给厂商的恶性竞争提供了可乘之机。在国家知识产权总局的审批环节中,发明专利采取实审,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仅是虚审,即只审查申请手续是否完备,却不管内容是否具有专利价值,也不管该专利是否已授予他人。打个比方,厂商甲不费吹灰之力将一个青蛙外形玩具申请了专利。一旦发生纠纷,比如,甲发现厂商乙也生产销售青蛙玩具,告乙侵权。乙很冤枉,于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无效宣告。但法律却规定,乙必须拿出证据证明自己在此前公开使用,在这种情况下,乙一般拿不出来,只能有苦说不出。即使乙拿出了证据,甲败诉,其专利被宣告无效,但甲却并不承担相应责任,也就是说,甲不会从这场闹剧中损失什么,仅视同专利没有审批;甲得到的好处是给乙带来了麻烦,造成了损失,拖延了时间,趁诉讼期间占领市场。

    我国已经发生的多起类似案件有着几乎如出一辙的发展轨迹。有人形容道,如今专利申请变成了不分好歹的“跑马圈地”。围绕着这些“垃圾专利”进行的纠纷,演变成了“恶人先告状”、“好人输官司”的奇怪现象。而专利行政执法左右为难,明明知道不合理,却不得不按照现行规定裁决。

    专利必须坚守“宁缺毋滥”准则

    由于“垃圾专利”大量存在,“专利”一词的含金量大大降低,民众对专利的公信力大打折扣,严重影响了专利制度的声誉。

    “垃圾专利”的大量存在,要么是为了恶意打击竞争对手,要么是为了防范竞争对手的恶意打击,这种滥用专利权的行为,不仅不利于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还违背了知识产权制度保护发明、鼓励创新的本意和法律维护公序良俗、诚实信用的终极目的。因此,清理垃圾专利,刻不容缓。

    专家认为,要做到标本兼治,必须从根本上优化我国的专利法律法规的制度体系,营造一个有利于公平竞争、自主创新的制度环境。首先,应当改革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不实审的制度。专利审批部门应当严格把关,即使在形式审查的条件下,也应当适当把握尺度,杜绝“批量生产”专利的不负责行为。其次,可以考虑把外观设计从专利中分离出去,放到工业产权中。这样,至少可以保持专利的一方净土,使人们不致对专利丧失信心、打击发明创造者的士气。第三,对于那些恶意竞争者,应当建立适当惩罚制度。(记者 贺林 ) 《华南新闻》 (2005年12月09日 第二版)

文章出处:
本网发布时间:2005-12-12 8:2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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