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下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17法庭。一起知识产权纠纷案在这里开庭。担任审判长的是人们熟悉的法官、海淀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宋鱼水。旁听席上是一批特别的听众:中共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的23名领导干部。他们把这次旁听庭审作为一堂课,深入了解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 在庭审中,原告刘兰春诉称:2005年6月5日,被告沈阳某房地产公司以其本人的一幅摄影作品为主要内容在沈阳某报纸作商品房销售广告。广告中还对该摄影作品进行部分修改。广告制作者、广告主和广告发布者三被告未经作者同意,以房地产广告的形式使用其作品,侵犯了其摄影作品的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获得报酬权等著作权。因此要求法院判令三被告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 在审判长宋鱼水的引导下,原、被告进行举证、质证,双方对侵权事实都没有异议。争议的焦点集中在赔偿数额上。因此,宋鱼水建议双方进行调解。但在庭上,原、被告在赔偿数额上分歧较大。宋鱼水宣布休庭,由合议庭进行合议,同时建议原、被告在休庭期间继续对赔偿数额进行商议。 20分钟以后,法庭继续开庭。经过休庭期间的商议,原、被告双方在赔偿数额上达成一致。被告同意赔偿原告2.5万元,诉讼费双方各半。双方还商定交付赔偿款的具体日期。仅仅经过2个多小时,一起知识产权案件以成功调解结案。 庭审期间,旁听席上的省部级官员们对案件表现出极大的兴趣,始终聚精会神地旁听着。庭审结束后,记者采访部分同志。广西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覃日飞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纠纷越来越多。全社会都应该关注知识产权保护,作为高级领导干部,更应该关心了解知识产权保护。”中国航空集团公司党组书记、副总经理孔栋说:“这是我们进修班一堂很生动的课,接受了一次法律教育。在这起案件中,也看到我国公民的维权意识日益提高,这是一种很大的进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欧新黔对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表示赞赏,她说:“这样结案既维护了公正,又解决了矛盾,效果很好。” 本报记者 陈永辉 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