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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再次“点醒”保护知识产权

作者:林蔚  发布时间:2005-11-23 15:52:35


    在11月14日于法国里昂召开的第二届全球打击假冒与侵权犯罪大会上,中国代表的演讲,在受到与会人士高度关注的同时,也得到了世界海关组织秘书长米歇尔达内的好评。他说,中国海关在打击假冒和侵权犯罪方面的决心、透明度和业务水平均有很大提高。

    这显然不是客套话。在过去的几年中,中国政府不仅先后颁布了《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并相继签署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世界版权公约》等一系列国际知识产权公约,而且始终在加大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力度。仅公安部的“山鹰”行动,不到一年就立案2054余起,破案1804起,并确定其中80起为大案,并抓获了3667名犯罪嫌疑人。

    比这些数字更重要的收获还在于,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已在中国深入人心。想想当年中国举办第九届亚运会时,有谁知道“熊猫盼盼”应有知识产权?可现在,奥运“福娃”一问世,就没有人不知道“她们”既有知识产权,还因知识产权拥有一个预计将达数十亿元的商机。

    但是,进步很大并不意味着再无问题。实际上,在保护知识产权上,至今一些地方还存在相当程度的“误解”。他们认为,国家大张旗鼓地打击知识产权侵权,主要是因为来自美国等国家的压力太大,要“作秀”给国际社会看。因此,在一些地方,虽然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的意识在逐渐增强,但对有意无意侵别人之权的行为,却因地方保护主义作怪,仍睁只眼闭只眼,甚至“乐”得坐收利税;同时,对查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也敷衍塞责,不太当真。

    如此认识和态度,至少表明有些干部对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知识产权已经成为最大产权、知识产权竞争成为最大竞争这个事实还缺乏深刻的理解,对中央将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提到战略高度并将其放到越来越重要的位置缺乏足够的领会和认同。事实上,正如商务部长薄熙来所说,中国国内发生的侵权行为,80%是针对国内企业而不是针对外国的,因此,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确实是因为“中国已经很清醒地认识到,如果没有一个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制环境,中国100年也发展不起来。”

    据悉,中央近期将开展保护知识产权的专项督查工作,对工作不力,搞地方保护主义的,将依法严究领导者责任。这应当看作是中央的再一次“点醒”,认识跟不上的,赶快跟上,不能再自以为是地把保护知识产权工作不当回事了。(原载:瞭望)

    

来源:新华网
文章出处:
本网发布时间:2005-12-2 14: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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