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由庭长蒋志培、副庭长孔祥俊、审判员于晓白、王永昌、夏君丽组成5人合议庭巡回深圳中级法院,于2005年11月25日听审一软件著作权侵权再审案件。此起案件发生已经十年,当事人申请再审多年,最高法院曾下达指令再审裁定;原审法院维持原审判决后,当事人仍申诉不断。此外,该案涉及计算机软件保护对象的认定和我国软件著作权保护的法律适用等重要问题。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为了减轻当事人经济负担和多年诉累,决定巡回深入发案地听审,当庭演示有关计算机程序。
庭审开始时,被申请再审人以传言申请再审人与本案审判长蒋志培庭长“关系密切”为由提出回避,合议庭临时休庭询问有关人员和当事者查明事实真相,经紧急请示北京最高法院院长批准驳回回避申请,听审得以正常进行。
经过一天的听审,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蒋志培审判长及合议庭全体成员调解双方当事人开阔思路对有关争议进行和解。经过合议庭工作和当事人的努力,11月26日早晨双方当事人在最高法院巡回合议庭即将离开深圳前达成和解协议。十年纷争终于握手言和,双方当事人对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庭的深入作风和司法为民的精神表示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