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xinhuanet.com 2005年09月19日 16:16:53 来源:北京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韩玲)“超女”风暴尚未平息,有关的“超女”发行版权争端却已相继出现。海淀法院最近刚受理了一起由于转载“超女”照片而引发的著作权纠纷。
龙先生诉称,“超级女声———成都10强第1辑”系列照片是他于2005年6月12日在四川省成都市举行的“2005超级女声成都唱区前10强拉票会”现场所摄。同年6月14日,龙先生将精选出的李宇春和何洁的共7张照片发表于四川旅游论坛的“行行摄摄”栏目。2005年8月30日,龙先生发现硅谷动力网盗用了该组照片中涉及李宇春的3张照片,用于该网站生活频道的义务宣传,并采取技术手段删除了龙先生在照片上的签名,取而代之的是该网站的标志。龙先生认为,北京硅谷动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硅谷动力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严重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索赔21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