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深圳9月14日电(记者李南玲)一公司老总为了获得同行的技术秘密,竟然隐瞒身份去当“卧底”。日前,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以侵犯商业秘密罪一审判决郑州丰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杨德柱有期徒刑7个月。 2003年2月,丰博公司总经理杨德柱(公司大股东)隐瞒真实身份,自称是下岗工程师,来到龙岗区科尔达电器设备有限公司求职。杨德柱技术功底扎实,很快就被任命为研发中心主任,可以调阅、使用公司所有技术资料和研发设备。 杨德柱利用权限,将公司电脑上的核心技术资料复制到自己的手提电脑上,并大量复印公司产品的图纸,通过刻录机把公司机密资料刻录成光盘。同年4月下旬,杨德柱不辞而别。随后,科尔达公司发现一家名叫丰博的公司推出了与其主打产品相同的产品,并以不到科尔达三分之一的价格到处竞标,造成该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急速下降。经调查,发现丰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竟然就是杨德柱。 科尔达公司当即报案,公安机关经侦查,于2004年12月16日在丰博公司将杨德柱抓获归案,并提取到相关物证、书证。经鉴定,杨德柱窃取的科尔达公司技术资料均为商业秘密。 杨德柱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但科尔达公司因窃密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初步统计,该公司在上述几项技术的研发费用高达400多万元人民币,2004年度与2003年度财务报表对比显示,相关产品利润减少了300万元以上。该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钱珊称,更为严重的是,原本令公司在行业内遥遥领先的技术秘密被窃取、散播后,公司面临巨大的发展挑战。 据公诉人员介绍,本案有两个值得注意的细节,一是杨德柱4月份离开公司后,竟然打电话给该公司的文件保管员,要求他将公司的一些核心技术资料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给自己;二是在抓捕时,搜查杨德柱的手提电脑,发现绝密技术资料从文件目录到文件名与科尔达公司资料库中的资料一模一样,没有任何改动,可见杨的胆大妄为。 目前国内企业普遍存在商业秘密保护意识不强、缺乏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有专家建议,企业应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建立一套完整的商业秘密战略管理体系,并指定专门人员执行上述管理体系。(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