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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法院,优秀法官的摇篮
发布时间: 2005-09-07 08:59:42 
 

本报记者 张召国 本报通讯员 沈李平



海淀法院审判办公大楼外景。




今年6月29日,该院4名法官获得法律硕士学位。




法官们正在认真听讲。




海淀法院法官学历结构图




为审理好民事纠纷,民一庭邀请专家将培训课开到了纠纷现场。




中国人民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与刑事审判二庭签署合作协议。




宋鱼水法官主持合议庭评议。


       构建人才战略新观念

    三个月前,还是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一庭法官助理的崔岩,意外地收到美国休斯敦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他心中忐忑地拿着通知书找到刑一庭庭长朱军。

    “当时我们庭受理的案子超过了历史最高件数,上至庭长下至合议庭法官都铆足了劲办案”,崔岩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当时他并没抱太多希望。但一个星期后,崔岩得到通知,院里同意并且支持他去美国读书。

    在海淀法院审判大楼里,记者见到了海淀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继军,他简明扼要地阐述了海淀法院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现在我们鼓励每一名同志在学习上要不吝惜代价,院方尽其所能地创造条件、给予支持。”周继军说:“这个观念,上至党组下至庭室,早已扎根在每个领导的意识中,因为在法官职业化的进程中,学习真是太重要了。”

    上世纪末出国考察热,海淀法院也派出法官到国外进行中短期学习,但是海淀法院打破了论资排辈、领导先行的惯例,大胆遴选工作成绩突出、外语水平高的年轻同志参加出国考察。当年的书记员、现在已经是民一庭法官的李洋,回忆起当初接到出国通知的情景,依然感慨万千:“那种鼓舞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

    近年来,在市政法委、市高院的组织下,海淀法院多名优秀法官参加外国高级法官研修班学习。两名法官、一名法官助理分别获得了瑞典和美国的法律硕士学位。海淀法院在人才培养上敢于下大手笔,舍得花大力气。

    “你们这么‘大方’,难道不怕人才流失?”有人这样问。“海淀法院有的是人才。”周继军的脸上露出自信的微笑。

    周继军身后的窗外是一片拔地而起的现代科技商圈,中关村西区的地标性建筑——中关村金融中心赫然耸立,在这些大厦面前,法院16层高的审判大楼,也显得有些低矮,但是周继军化用了清华大学原校长梅贻琦的那句名言:“法院者,非大楼也,好法官之谓也”,道出了海淀法院人才战略的崭新思路。

环境催人奋进 时代造就机遇

    在海淀法院这个拥有169名法官的基层法院里,几乎所有法官都拥有法学本科学历,其中硕士43名,博士3名,博士后1名;改革开放以来,从这个基层法院里走出了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李克,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朱江,涌现出宋鱼水、尚秀云以及张嘉林、杨柏勇等一批杰出的现代法官典型。

    细心留意一下海淀法院发展历程,就能发现,从八十年代至今,几乎每个时间段都能找到这些享誉法律界的名字,好像一个阶梯,折射出海淀法院法官薪火相传、提携共进的优良传统,又像一个个强劲的链条,提示了海淀法院走向一个又一个辉煌的内在原因。

    2000年开始,海淀法院率先启动院校合作,周边院校丰富的学术资源成了海淀法院法官成长的沃土,先后与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等法学院签订共建协议,共同开展科研课题研究,邀请专家学者定期到法院开法学讲座,高校的图书和讲座资源也全部开放,供法官们查阅和聆听。与此同时,朱江、王燕、李盛荣等20多名法官作为第一批走上大学讲台的中国法官,在人民大学、政法大学等著名法学院开讲审判实务,一时间成为法学界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知识化、专业化、职业化已经成为海淀法院法官的内在追求。李东涛法官审理的陈兴良诉中国数字图书馆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是我国第一起与数字图书馆有关的著作权侵权案,著名知识产权专家郑成思教授评价认为:“中国法官在法律完全没有上述新概念的情况下,能够较合理地保护创作者在网络上的利益,确实不容易。”但李东涛并不因此止步,他撰写专题分析文章,逐字逐句将自己书写的判决书翻译成英文,与国内外学者共同探讨,他用英文撰写的案例分析被哈佛大学法学院互联网中心转载,有的作为欧盟合作项目,将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成果介绍到全世界。

了解社情民意 法官走进社区

    王燕,海淀法院民一庭庭长,1990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分配至海淀法院行政庭,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她回顾自己的成长历程时说:“我刚到法院做书记员时,一审一书体制下的师傅带徒弟模式让我感到很新鲜。不仅学到了书本上无法学到的经验,而且师傅会给徒弟很大的余地去探索和自由发挥。”

    王燕也一针见血地指出师徒相授的不足:“在一审一书的模式下学习,最大的不足是太单一,容易形成思维定势。”

    九十年代开始,学历热席卷全国大地,地处著名大学区的海淀法院更是处于风口浪尖,一批有才华的青年相继通过后学历教育获得了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周边丰厚的教育资源为他们提供了得天独厚的发展环境。更有一批慕名的优秀高学历人才加入到海淀法院团队,在学历层次上,海淀法院远远走在基层法院的前列。

    但是,仅有学历是不够的,正如美国著名法官霍姆斯所说:“法律的生命不在逻辑,在于经验。”波斯纳也说过类似的名言,法官并不需要天资绝顶,但必须通晓人情。对于基层法院的法官来说,了解社会、了解民情显得更为重要。

    “青年法官进社区工程”在海淀法院已经开展了两年多,全院20多个庭室分别对口海淀区的25个街道、社区、村、农场,全院35岁以下的年轻法官被派到社区开展调研,参加社区普法活动,将法律送到车间厂房、田头垄上。

    主推这项工作的院长周继军上任之初,就敏锐地发现年轻干部在队伍中比例大、学历高,有很高的工作热情,但对社会和百姓生活认知程度不高,对群众司法需求和实际苦难了解不深,难免出现工作方法和工作态度与现实脱节的情况。

    “基层法官面对的是群众利益最集中、矛盾最直接的纠纷,这就要求我们的基层法官必须具备深谙社会本质、洞悉人情世故的综合素质。”周继军院长微笑着举了一个例子:“试想,一个刚刚从学校毕业出来的年轻法官,不去广泛接触社会生活,让他去调解一件婚姻、继承或者析产纠纷,老百姓能满意么?”

强化续职教育 构建立体培训

    面对日益繁重的审判任务,海淀法院把培养优秀法官的目标定位为:以国民教育及其他学历教育为起点,以具体工作实践为基础,开展系统化、立体化,旨在提高法官综合素质为目标的教育培训工作,力求在21世纪第一个十年内培养一批具有较高素养和较高能力的知名法官。

    2004年海淀法院制定了人才发展远景规划,决定设立后备人才资源库。

    2005年海淀法院为每位法官建立学习培训档案,如实记录续职培训情况,作为法官考核评价的基本依据。

    2005年海淀法院率先成立了教育培训处,专门负责制定培训计划、整合教育资源、开展全方位的法官续职培训。针对审判、执行、行政和政工部门的不同特点、不同需求,科学归纳,以问题定课题,确定培训手段和内容。

    “到目前为止,已经完成了21次专题培训,民事方面涉及物业管理纠纷、劳动争议、房屋质量问题、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的效力;刑事方面有经济、职务犯罪问题;执行方面有审计、税务、工商等相关问题;知识产权方面有竞业禁止与商业秘密、网络侵权。”海淀法院教育培训处负责人李艳如数家珍。

    “现在不是教育培训部门督促法官参加培训,而是法官主动推动教育培训,对教育培训部门的要求很高。”李艳表示:“几乎所有的专题都是根据法官的要求选择的,我们为他们组织最好的学者参加交流,比如朱苏力、贺卫方、汤维建、尹田等等。”

    王燕所在的行政庭的读书交流会在海淀法院鼎鼎有名,这项由法官自发组织的“读一本好书,记一篇笔记”活动,已经持续了7年。而海淀法院每个业务庭都有自己富于特色的自学培训:案例研讨会、文书讲评、专题调研等等。

    回顾15年的历程,王燕觉得在海淀法院工作最大的感受就是,从来没有一刻放松过学习这根弦。而她的感受正折射出海淀法院绝大多数法官的成长历程。

    “徒法不足以自行”,在建设法治中国的道路上,21世纪的法律人充当了非同寻常的角色。始终走在时代前列的海淀法院的法官们在这个日新月异的时代里起步腾飞,在这块肥沃的土地上茁壮成长,在这片宽广的舞台上长袖善舞,刻苦励志、勤于学习,谱写着一曲百折不挠、矢志追求公平与效率的奋进之歌。

宋鱼水谈学习

    有人曾问过我:“你已经成长为一名优秀的法官,你觉得成才最重要的因素是什么?”我觉得我能够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就是我非常珍惜在校学习的时光,是学习使我能够胜任并愉快工作,是学习使我的法律人生不断发生着质的飞跃。

    1985年秋天,我从家乡来到北京开始了四年法律本科的学习。在努力学习专业基础知识的同时,我浏览了大量思想家、政治家和经济学家的著作。可以说,本科四年的学习,一方面为日后的工作积累了丰厚的知识储备和专业技能,更重要的是通过非常系统的学习和大学这种独特的文化环境,开阔了眼界,启蒙了思想,确立了法律思维方式。我觉得,大学本科阶段是我法律人生的第一次飞跃。

    1989年,我被分配到海淀法院经济庭工作,实现了终生当一名法官的梦想。经过七年磨炼,我成为庭里办案数量多、质量高的业务能手。

    然而,审判工作实践也很快使我认识到各种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层出不穷,审判工作面临着巨大的挑战。面对这种情况,我意识到,原有知识必须不断更新。1996年,我考取了母校法律专业在职硕士研究生,边工作边学习。

    可以说,这三年的学习为我的审判工作打开了广阔的空间,提供了开阔的思路,使我能够牢牢把握遵循正义和公平的总体方向,使我深刻认识到“法律追求的永远是实质上的公正,法官的职责是把这种公正变为现实”。可以说,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是我法律人生的第二次飞跃。

    4年本科、3年硕士研究生的系统学习,使我对法律理论知识的掌握、古今中外司法制度的了解有了很大提升,对司法本身的发展脉络和历史沿革也有了深入思考。但我也有着深深的困惑,我接触法律这二十年来,正是学术界和司法界努力吸收西方先进司法理念的阶段。然而,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往往要面对法律与中国的传统文化、法律与中国的现代道德观念、法律与未来价值观念构建的冲突。法官如何在发扬传统文化和学习西方经验的天平上取得平衡,在保留什么和打破什么的抉择中取得突破,影响着司法功能的实现,甚至决定着司法的方向。参加政法系统组织的到荷兰4个月的法律专业培训,使我真真切切体会到东西方法律文化的差异。这种比较学习和贴近了解使我不再盲目地崇拜和效仿西方,不再抱着与专家学者相同的视角来审视西方文化和中国现实的鸿沟,开始了适应本土文化审判模式的积极探索。可以说,这是我法律人生的第三次飞跃。

    可以说,正是由于学习中实践,实践中提高,让我掌握了大量的法律技巧和驾驭法庭的能力,让我对抽象的法律有了生动和具体的理解,让我对西方的法律制度有了重新的审视,让我对中国的人口和复杂的矛盾纠纷有了审慎的思考,让我对个体的尊重付之于法律的执著和理智的行动,让我感受到一个法律工作者的智慧探索和快乐。我真实地感觉到,正是不断的学习改变和塑造着我——一个普通的基层法官的法律人生。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本网发布时间:2005-9-13 8: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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