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xinhuanet.com 2005年09月02日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9月1日,在易观国际举办的“首届数字新媒体高层论坛”上,中国音像协会会长刘国雄透露,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草案目前已经制定完毕,将于明年正式出台。该办法将重点解决网络侵权事件发生时,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isp)所承担的行政责任。
该《条例》由国务院法制办、国家版权局和信息产业部联合制定,将 对互联网侵权案件发生后,网络服务提供商(isp)是否应承担相应责任,如何进行行政处罚,以及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免责等问题作出详细规定。对于目前业界关心的搜索引擎服务的详细界定及相关责任等问题,刘国雄表示:“新的条例应该能比较清楚地解决这些问题”。
刘国雄据此在论坛上详细划分了网络侵权的四类情况:服务器本地下载、icp的浅层链接(下载、试听等)、一次完成的深层链接、搜索引擎等。他透露,针对搜索引擎的界定会更详细、更严格。(见习记者 范瑾/发自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