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福建知识审判工作坚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开展“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司法主题,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通过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有力地打击了侵权行为,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切实保护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创新,提高福建综合竞争力,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保障。
一、及时公正地审结了一批案件
2004年全省法院受理一、二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396件,审结368件,其中著作权案件94件,专利权案件145件,商标权案件54件,技术合同案件11件,不正当竞争及其它案件64件。2004年审理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其突出特点有四:一是收案数增幅较大。全省法院新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数324件,相比2003年198件增加63.6%,案件增长的幅度是历年来最高的。二是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如省法院终审的厦门华顺民生公司的“安井”注册商标与企业字号相冲突责令停止使用字号纠纷案,厦门中院审理的不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撤销国际域名的纠纷案,福州中院审理的植物新品种纠纷案,宁德中院审理的仿冒商品条形码纠纷案、莆田中院审理的涉及含有“西天尾”地名的商标纠纷案等,都是福建省法院已往未曾受理过的新类型案件。三是调解撤诉结案多,社会效果好。去年福州中院的调撤率为82.5%,厦门中院56%,省法院调撤率亦达30.2%,这些以调解结案或通过合议庭做调解工作使当事人达成庭外和解后撤诉的案件,均达到当事人双方都较满意的诉讼效果。四是妥善处理了一批影响较大的知识产权案件。如在全国都有一定影响且有全国人大代表关注,最高法院进行协调的厦华诉长虹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以及王则坚诉厦门卷烟厂“石狮”烟标侵犯著作权案,福建七匹狼集团公司诉龙岩七匹狼彩印公司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纠纷案等,均属社会影响大、争议也较大处理亦有一定难度的案件。
二、全省知识产权审判机构与力量得到进一步强化
按照最高法院的要求,知识产权一审民事案件由中级以上法院负责审理,基层法院不再受理知识产权案件。2004年3月份,泉州中院民三庭设立,至此全省法院知识产权民事审判机构设置全面完成,全省各中院或是成立了专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民三庭(如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宁德等六个中级法院)或是在民一庭或民二庭中设置专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合议庭(如龙岩、南平、三明等三个中级法院)。将知识产权案件统一编“民”字号,不再另编“知”字号。不少中院还选配了一批整体素质较高的法官充实到知识产权审判部门。
三、积极参与保护知识产权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制定的《福建省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通知》,全省法院均能结合各地的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保护知识产权司法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省法院民三庭及时制订实施方案,将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工作,组织力量对全省近年审结的知识产权案件进行评查,开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集中宣传等作为参与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举措,厦门中院也积极参与专项整治活动,主动与工商、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行政机关探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在审理一起专利侵权纠纷中,发现在厦门会展上展览的医药器械产品涉嫌侵权,及时撰写“建议在展会上设立知识产权保护小组”的司法建议,受到厦门市政府的重视并及时予以采纳。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中,全省法院能够充分依法适用诉前临时措施、诉中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先予执行等诉讼措施,及时制止侵权行为,有效地防止权利人损失扩大。如2004年福州中院民三庭在案件审理中,对82件案件采取证据保全、并对22件案件采取临时措施或先予执行。
四、进一步宣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要作用,努力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全省法院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典型案件社会影响大,新闻舆论关注的特点,主动运用舆论宣传的影响,营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舆论氛围,树立法院公正审判的形象和权威,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与法制观念。据统计,全省法院为各种媒体提供案例30篇,撰写新闻稿件8篇。围绕去年“4.26”第三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全省法院举行一系列活动,宣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省法院组织编写《知识产权精案解析》一书,展示福建法院十年来开展知识产权专门审判的成果,还与省电视台、福建日报社等新闻媒体合作,通过提供素材,制作专题节目,宣传福建省法院已审结的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收到很好的宣传效果。
五、以培养高素质的专家型法官为目标,加强知识产权法官的职业化建设
2004年,福建省法院加大知识产权法官的培训力度,通过选派法官出国考察、参加国家法官学院学习等方式,提高福建省知识产权法官的业务水平。10月份,省院民三庭还专门组织部分中院从事知识产权审判的骨干到江苏、浙江等地法院考察,学习兄弟法院开展知识产权审判的好经验、好做法。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