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第八届全国部分省市知识产权审判理论
研讨会的通知
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部分中级人民法院:
为应对新技术高科技带来的知识产权保护不断出现的新问题,适应国际保护知识产权的要求,提高知识产权审判司法能力,为知识产权审判科学决策提供理论依据,经向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请示,第八届全国部分省市知识产权审判理论研讨会定于2005年8月23日-26日在广西桂林召开,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组织领导
1、最高人民法院指导研讨会进行
2、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具体承办会议有关事项
二、邀请领导及代表
1、各高级法院2名代表;
2、优秀论文作者代表
3、其他代表
二、会议时间
2005年8月23日-26日,会期4天,8月23日全天报到,8月27日离店。
四、会议地点
广西桂林桂湖饭店,地址:广西桂林市螺蛳山1号。
五、参会费用
参会代表每人交住宿费400元,会务费400元。
六、报名须知
请各高院、相关中院收到本通知后认真组织参会人员,于2005年8月15日前将参会回执邮寄或传真至广西高级法院民三庭。
七、航班、火车接送
参会代表请于2005年8月21日前将航班号、列车时间传真或电话告知,以便接送。
八、研讨会每两年举办一次,各高院如有意承办下一届研讨会请于2005年8月15前与我院联系。
九、联系方式
广西高级法院民三庭庭长 林立 办公电话:(0771)2876110 2616575
手机:13607713282
广西高级法院民三庭助审员 韦晓云 办公电话:(0771)2876109
手机:13978654132
地址:南宁市古城路47号 邮 编:530022
传 真:(0771)2616575 电子邮箱:gxipc@163.com
二○○五年八月一日
附:参会回执
抄报:最高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