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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第八届全国部分省市知识产权审判理论研讨会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发往: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部分中级人民法院    签发人:伍载阳

等级:特急         桂高法明传(2005105       3

 

关于召开第八届全国部分省市知识产权审判理论

研讨会的通知

 

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部分中级人民法院:

为应对新技术高科技带来的知识产权保护不断出现的新问题,适应国际保护知识产权的要求,提高知识产权审判司法能力,为知识产权审判科学决策提供理论依据,经向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请示,第八届全国部分省市知识产权审判理论研讨会定于2005年8月23日-26日在广西桂林召开,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组织领导

1、最高人民法院指导研讨会进行

2、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具体承办会议有关事项

二、邀请领导及代表

1、各高级法院2名代表;

2、优秀论文作者代表

3、其他代表

二、会议时间

2005年8月23日-26日,会期4天,8月23日全天报到,8月27日离店。

四、会议地点

广西桂林桂湖饭店,地址:广西桂林市螺蛳山1号。

五、参会费用

参会代表每人交住宿费400元,会务费400元。

六、报名须知

请各高院、相关中院收到本通知后认真组织参会人员,于2005年8月15日前将参会回执邮寄或传真至广西高级法院民三庭。

七、航班、火车接送

参会代表请于2005年8月21日前将航班号、列车时间传真或电话告知,以便接送。

八、研讨会每两年举办一次,各高院如有意承办下一届研讨会请于2005年8月15前与我院联系。

九、联系方式

广西高级法院民三庭庭长 林立 办公电话:(0771)2876110  2616575

手机:13607713282

广西高级法院民三庭助审员 韦晓云   办公电话:(0771)2876109 

手机:13978654132

地址:南宁市古城路47号    邮 编:530022     

传 真:(0771)2616575     电子邮箱:gxipc@163.com

 

 

 

 

二○○五年八月一日

 

 

附:参会回执

 

 

抄报:最高人民法院

承办部门:广西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

 

 

第八届全国部分省市知识产权审判理论研讨会参会回执

 

姓名

性别

民族

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文章出处:
本网发布时间:2005-8-11 15:5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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