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月20日,在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中心的协助下,国家版权局2004年版权统计工作全面结束。此次统计包括全国版权行政机关管理工作情况统计及版权贸易情况统计。
从统计的结果来看,全国各级版权行政管理机关2004年继续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执政水平,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结合版权保护工作的特点,进一步深化政府部门职能的转变,继续加强行政执法,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力度,在打击侵权盗版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版权贸易方面,各出版社继续加强对外版权贸易工作,年引进数量继续保持在一万项以上。
据统计,2004年全国各级版权行政管理机关共受理案件9691件,结案9499件,结案率为98.02%。其中处罚7986起,调解1363起,移送司法机关101起。受理案件并结案数量较多的五个地区为河南、黑龙江、江苏、广西、广东。
全国各地方版权行政管理机关共收缴各类盗版品8505万余件,其中查缴的盗版图书1869万余册,盗版期刊182万余册,盗版音像制品3937万余盘,盗版电子出版物1921万余盘,盗版软件552万余张,其他各类盗版品42万余件。收缴盗版品数量较多的五个地区为广东、江苏、河南、北京、重庆。
据各地版权局统计汇总,2004年,全国各出版社共引进图书版权10,040项,继续保持过万的引进量,全国通过出版社输出图书版权1,314项,数量为近年来最多。其中引进数量较多的五个地区是北京、上海、江苏、辽宁、广西;输出数量较多的五个地区是北京、上海、山东、江苏、安徽。
全国各地版权行政管理机关继续加强合同登记及作品自愿登记工作。全国版权行政管理机关共受理合同登记11,224份,作品自愿登记22,20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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