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对话研讨会关注互联网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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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社2003年1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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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中德法治国家对话研讨会10日至11日在德国柏林举行。中德法律界上百名专家聚集在一起,探讨互联网带来的法律问题及其解决办法。
本次讨论包括三大主题:互联网服务提供商、互联网使用者以及有关第三者的利益和义务之间的关系,电子商务的法律框架问题,以及网上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专家们通过专题报告和分组讨论的方式进行了切磋。
德国司法部长居普里斯说,互联网带来的法制问题是各国遇到的新课题,中德双方在这个领域举行对话十分有意义。中国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任曹康泰认为,在应对互联网发展带来的问题上,中国和德国面临许多共同课题。
运用法律手段规范互联网活动是双方讨论的重点。居普里斯说,为保证互联网健康发展和电子商务的正常进行,首先需建立一个有效的法律框架,以作为制定各个领域具体法规的指导。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蒋志培认为,各国已有的许多法律可以运用到规范互联网活动上。
专家们普遍认为,除了应重视利用法律法规来规范互联网活动外,互联网业界的自行管理以及上网用户遵守道德也极其重要。
德国明斯特大学法学教授霍尔茨纳格认为,要解决互联网发展带来的问题,除应重视传统的法律法规外,互联网行业自身也可以制定措施来规范网上活动。此外,人们对网络健康的责任意识也十分关键。德国一位法律专家说,网络发展速度太快,法律的制定却滞后,因此自律在互联网活动中显得尤其重要。
如何对付垃圾邮件也是专家们普遍关心的问题。一些中国代表很想了解德国法律界如何界定垃圾邮件以及德国政府在解决这一问题上有何作为。
如何规范电子商务的问题也引起了热烈讨论。有德国专家建议,可以建立一个电子商务行业的自我监控委员会。中国知识产权局的专家代表文希凯认为,要全面规范电子商务秩序,既需要制定法律,也需要个人和行业自律。而多数专家认为,需要抓紧制定电子签名法。
专家们还对诸如构成网络侵权的条件、政府以及司法机关在规范网络中的角色、违法的取证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
曹康泰说,在两天的讨论中,中德两国专家在许多方面有着相同或相近的看法。中德法治对话对加强两国人民的交流与了解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中国代表普遍认为,从德国同行那里得到很多启发。德国某法律咨询公司的克罗伊策先生也表示,了解中国有关互联网的法律给了他不少心得。(郑汉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