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20日电 (记者李薇薇、沈路涛、田雨) 12月10日,就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三周年的前夕,全国地板行业首起专利维权活动在北京举行了“庆功会”。举着6家模仿侵权单位承诺不再生产、推广或销售此类产品并愿意支付10万元赔偿金的信函,金鹰艾格地板专利权人林大伦兴奋地说:“没想到在国外也需要数月甚至数年才能解决的专利维权,在国内只用了两个多月的时间!”
逐步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日渐加强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对各类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努力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3年来,我国从各个层面发力,共同织密一个知识产权保护的“立体网”,不但让越来越多的权利人尝到“甜头”,更让人看到了中国政府履行加入世贸组织中有关知识产权保护承诺的决心。
2002年,我国著名的刑法学家陈兴良,起诉中国数字图书馆有限责任公司的网站上擅自上载了其三部作品侵犯了著作权。这个我国首例“数字图书馆”案件的审理受到了学术界以及网络业的关注。面对网络作品侵权这一新技术条件下的世界性难题,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告诉记者,互联网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的立法已纳入国家的有关立法计划之中。
“我国提交世贸组织审查的法律法规中,有关知识产权的部分是非常完备的。”正如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副主任李明德所说的那样,到目前为止,随着有关法律的修改、新法的施行、相关司法解释和政策法规的出台,我国不仅已基本形成符合国际规则、门类比较齐全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其中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程度,有的方面甚至比世贸组织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还要高。
立法只是知识产权保护的第一步,如何真正解决在现实生活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是我们面临的关键问题。与国外的知识产权保护大都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不同,我国建立了特有的行政和司法“两条途径、并行运作”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无论是哪一种保护方法,都正进一步加大力度,积极有效地保护每一位知识产权权利人在中国应有的权益。
2004年可以算得上中国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年:4月份,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和工商总局对广州市雅诗兰黛化妆品有限公司利用国际品牌“雅诗兰黛”,作为企业名称使用的侵权案进行了查处;8月份,当美国梦工厂投诉,其拥有版权的《怪物史莱克2》动画片未在中国上市就已出现盗版,国家版权局紧急行动,取缔2家音像制品销售单位,对52家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9月份,国务院决定用1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
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我国各有关部门先后开展了这类大的专项整治行动多达几十项,对制售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给予打击。仅2004年我国各级工商部门通过开展打假专项整治行动,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亿多元。全国各地专利机关每年接受1000多起专利纠纷案件,绝大部分得到圆满解决。
加入世贸组织以来,全国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数量持续大幅增长,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也随之进一步加大。2004年上半年,全国地方法院共新收知识产权案件5689件,同比上升了25.42%。目前,有关知识产权的案件已经覆盖了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规定的所有领域。而针对性质恶劣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公安司法机关也加大了刑事保护力度。仅2004年1月至6月,全国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已超过500起,涉案金额近3亿元人民币。
据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主任、商务部副部长张志刚透露,我国还将出台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刑事犯罪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适当降低知识产权犯罪的刑事制裁门槛。“这也是为了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进一步完善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体系。”
每年的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而从2004年起,我国把这个“日”扩大为了“周”,把每年的4月19日至26日作为“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以期更好推进知识产权的宣传和保护。
知识产权保护的关键在于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的提高。目前我国对知识产权的重视不仅在宣传活动中,还体现在社会、文化、教育、经济等方方面面。教育部日前明确提出,要在高校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在相关课程中增加知识产权方面的内容,并积极创造条件为本科生和研究生单独开设知识产权课程,提高广大师生的知识产权素养。
尽管我国一些地方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侵犯知识产权问题,但中国政府对于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和切实的努力,得到了国际舆论的肯定。正如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主席迈克尔·埃斯丘所说:“美国商界对中国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取得的进展深感鼓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