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常常是一方满意一方不满,甚至双方都不满。但是,近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先后收到同一案件双方当事人韩国株式会社lg和北京蓝光电梯公司的来信,一致赞扬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公正办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北京市蓝光电梯公司与韩国lg电子株式会社、lg产电株式会社就“lg及图”商标引起诉讼。北京蓝光电梯公司在一审败诉后,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此案受理后,由最高法院民三庭法官王永昌、于晓白、段立红组成合议庭。审判长王永昌仔细分析案情后开庭审理,认真听取双方律师的答辩,详细询问一些涉及本案的电梯技术问题。之后,王永昌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他考虑到,此案的双方当事人如果一直对立僵持下去,对双方都是不利的:上诉方作为国有企业,在此案中一直坚信对方侵权,锲而不舍地打官司,已经影响企业的发展;而被上诉方作为著名的外资企业,一直比较讲信誉,不应因为这一案件而影响企业经营。因此,他建议双方平心静气坐下来进行友好协商。经过调解,这起久拖不决的知识产权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都认为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
北京市蓝光电梯公司在来信中表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我们对王永昌等法官的工作作风、工作态度是非常满意的,从他身上我们看到最高法院法官的修养和素质,看到公平、公正、透明的办案原则。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要向王永昌学习,全心全意为用户服务。
韩国lg电子株式会社在来信中对最高人民法院及办案法官一再表示感谢。来信说:“近年来,中国法制体制不断完善,特别是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更是卓有成效。这也更进一步坚定了外国企业对中国市场的信心,我公司将继续为中国的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蒋志培告诉记者:王永昌法官多年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经验丰富,有良好的审判作风,办案质量较高。特别是善于抓住案件的争议点,注重调解,力求最佳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