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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官的心声:认真学习贯彻全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议精神(2)

第二小组知识产权法官讨论曹院长报告

 

 

时间:2004年11月11日下午14:30时

地点:太成宾馆六楼会议室

参加人员:第二小组成员

主持人:上海高院金长荣副院长

记录:陈娟

 

金长荣:最高院组织这次会议,有机会在这里相识。我和周院长轮流主持,根据会议日程,现在是讨论曹院长的讲话。我们先互相介绍,认识一下。我自我介绍一下,我是上海高院的金长荣。

(自我介绍,略记)

金长荣:先讨论曹院长的讲话。抛砖引玉,我先说几话。今天上午的会议,为我们这次会议点题点明了。这次会议是很重要的会,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这几年发展非常迅速。今天上午的会议之后,我更感觉到曹院长的报告是在知识产权的发展是到了一个重要时刻作的报告。这次会议我感觉到非常重要。当前知识产权审判的工作,曹院长的报告中用了“极端重要性”的说法,不同于一般民事案件的司法保护,而是涉及到国家利益,涉及到整个国家的发展。放在这样一个高度,使我们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有一个更高的认识。曹院长讲话的内容,既有深度,又和我国国情结合起来。把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内容提到意识日程上来。上海每年都召开一个商会,美国商会在华投资的经营企业的做法,说明中国投资环境比较好,对我国入世后的反映,除了知识产权外,其他是肯定的。我们要回应他们不正确不全面的说法。我们上海高院在八月下旬召开了一次对上海领馆官员的通报会,借上海知识产权庭成立十周年,向他们通报了上海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是做得比较好的。我们对上海工作的基调是上海的司法保护达到世贸组织的要求。实际上我们也是对他们关于我们司法保护报道不实的回应。会上他们也肯定了上海司法保护达到了基本要求,法院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做得比较好。我们主动的宣传,让他们了解上海目前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现状,他们也表示理解。我们确确实实地在保护权利人的利益,我们应该理直气壮地宣传。我们将我们这几年编写的知识产权案例的书送给他们。他们对我们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情况也不是十分了解。但不管怎么说,这确实是发展国家作为武器来控制、垄断他们的新技术的利益。我们全体知识产权庭的法官都要能够意识到我们的工作不仅仅是几个案件的事情,而是和国家的责任、利益联系在一起。我感觉到还是依法审理,处理好关系,是非常重要的。曹院长讲话是非常重要的,也是非常及时的。这次组织会议的意途,试图从我国开展知识产权专项保护、整治,要有新突破的体现。从法院角度,如何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这是我们需要做的工作。这几年的收案,也是我国内部各种经济利益希望解决好,来规范市场,使竞争有序。这次会议讨论的司法解释,如果讨论结果比较好,最高院能够定下来,是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贡献。所以我认为这次会议是非常重要,也是很及时的。

   

上海二中院吕国强:上午听了报告,很受启发。今天是个特别的日子,会议时间选得非常好,今天是中国入世三周年。听了曹院长的报告,包括肖扬院长的信,明确了我们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也明确了执法思路。知识产权这一块有很多问题需要规范。这次会议讨论司法解释非常重要。植物新品种的案件,尽管案件数量比较少,但国际上也比较关注。从曹院长的报告中看,操作性非常强。我想谈两点:一点是关于中国现在知识产权保护的定位问题。前段时间上海同济大学开了一个国际性的研讨会。会上提出当前学术界一个大问题,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如何定位。理论界争议比较大的是我们现在是过了还是不过。理论界有一个意见认为中国知识产权保护走得太快。国际上有三种类型:经济发展快,知识产权也快(如日本、韩国);另一种经济发展慢,知识产权快(如新加坡);还有经济发展快,知识产权慢(如印度)。我们中国属于哪一种类型?我们现在有例子证明由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促进了经济的发展。曹院长讲话中提到我们现在已初步形成了知识产权与我国法律相适应的体系。现在外国公司办一些展览会,不让中国公司参加,原因是中国盗版厉害。中国举办展览会,他们也要求签保证书,要求保护知识产权。国外对中国入世后的承诺进行评估,知识产权这一块是比较差的,包括执法。我认为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任务是非常艰巨的。第二,会后我们回去要认真学习、消化曹院长的报告,要加大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曹院长的报告提得比较明确。入世后,涉及到知识产权新领域的案件也比较多。我们上海法院最近受理了商标与地理标志的权利冲突案件,所以要加强对新类型的研究。另外我认为应该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人员应该相对稳定。

 

江苏高院周晖国:总的来说,曹院长的报告有高度,思路非常清晰,对我们进一步做好知识产权工作具有指导性。我回去后要向院长汇报,研究下一步如何改进工作。听了报告后,我认为有几点比较重要:一个搞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对政治的作用。提高司法能力,当然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第二,我感觉到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是我们现在经济发展的要求。我总感觉到我们的知识产权保护与经济发展速度不相适应。前段时间我们省里也作了这方面的数据分析,包括这些知识产权所带来的经济效益作了分析,与上海有一定差距,与国际上的差距更大。所以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任重道远。第三,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高经济能力的重要表现。我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处于不断完善的阶段。我前段时间到德国学习,欧盟委员会不承认中国的地位,认为中国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比较多。其中很重要的他们认为我们的知识产权机制不健全。但到了意大利去,我认为当地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也不够,假冒产品到处都有。欧盟既然承认意大利,但不承认中国。可能是欧盟对中国的的情况不是十分了解。我感觉到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对提升国家形象,对国家处理重大问题处于更有利的地位。

今后,我们要进一步端正知识产权工作的认识:一个从我们院领导,包括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人员,要提高认识。相比较而言,知识产权案件数量不大,有很多同志包括党政部门包括法院同志,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地位认识不够。尽管我们知识产权庭与其他庭相比,规模比较小,但我们应该认识到,知识产权案件处于上升幅度比较大的状态。所以我们应该认识到知识产权工作发展前景。第二,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本身要完善工作机制,要加强学习、研究(研究工作规律)、创新。我们也提出江苏的民三庭工作要创造江苏特色。第三,要为知识产权工作提供保障。作为院领导要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作保障。

我以上讲的几点供大家参考。

 

辽宁高院于沈洲:曹院长的讲话,看出高院领导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视。在这样关键时刻,召开这次会议,提高审判工作质量,促进社会进步起到十分重要作用。对于我们辽宁来讲,正是利用中央振兴辽宁的时刻,作为辽宁省法院,我们要更好地为辽宁服务,更好地落实四中全会精神。曹院长的报告听了以后,更受启发,更受促进。这里面有多年来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肯定,也有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理性分析,同时对今后的工作作了明确的意见和要求。所以这个报告,对我们理清思路,扎扎实实地做好审判工作,确实是一个很重要的指导性文件。特别是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定位分析是非常全面的,也是非常深刻的。我们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起步于改革开放后,发展于三年前入世的关键时刻。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量的增加到质的提高,经历了一个曲折、完善的过程。经过几年、十几年的摸索,曹院长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论述是比较全面的。原来我们对知识产权审判的认识,除了不同于一般民事审判,作用远不如刑事审判、民事审判那么重要。报告让我们不仅感觉到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重要,而且不是其他工作所能替代的。结合报告和这次会议,我们这次会议不仅要总结工作,同时要对相关的司法解释进行讨论和研究,这就把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又结合在一起。今天上午曹院长的讲话,包括刚才听了几位院长的发言,很受启发、教育。归结几点:一是感到形势严峻、逼人。国际社会高度关注。我们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方方面面还有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二是尽管形势逼人,同时任务艰巨。知识产权审判不仅仅我们自己重视,党和国家关注,国际社会也在关注。所以我们承担这项任务尽管艰巨,同时也很光荣。相信经过我们这代人和几代人的努力,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一定会得到改善。三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难度大。人员从哪来、经费从哪来,难度挺大,要求挺高。由此使我想到该怎么办。我们总不能等所有条件必备了才开展工作。曹院长最后讲到我们要发扬知识产权保护的优势,发挥潜能。这次会议回去后,结合辽宁的实际情况下,我们要认真研究,要更新观念,改变思想。一定要使院党组每个人认识到知识产权保护审判工作的重要性。要最大限度地争取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使大家了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重要性,制造一个良好的氛围。另外,要对全省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进行规范,不能够存在放任自由,要规范,要严格。尽管我们有些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量不大,但应该认识到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高潮很快就到了,要做好各方面的准备。摸清底数,认真规划。虚心借鉴先进地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经验,开拓思想和眼界,少走弯路。要舍得投入,包括人力、奖金的投入。我们民四庭刚成立的时候,人员很少。近几年,学历高的,有经验的同志陆续充实到民四庭。加强调查研究,加强对下指导,能够形成上下一致,共同提高,使我们辽宁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能有一个提高。这次会议刚开半天,受益非浅。使我们的工作不断规范、科学、提高。

我就说这些。

 

安徽高院汪利民:安徽高院知识产权庭案件数量少,但类型不小。我们知识产权庭每年要组织学习,这次会议我觉得曹院长的报告高瞻远瞩,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明确了发向。我们有机会要向先进省份学习。安徽的经济总量在全国来讲中等偏下,所以知识产权案件比较少,我们要加强学习,不拖全国的后腿。

 

青海高院刘晓阳:这次会议对我们来讲主要是学习,提高认识。今年全省收案不到30件。我们由于案件少,不管是领导还是方方面面对知识产权案件认识不深,基本上处于没有搞的阶段。我们觉得各方面对知识产权的认识不够。落后地区还有一个观念,觉得知识产权的保护,认为不保护对落后企业还好一些。在东部和西部的观念差距很大。今天听了曹院长的报告,提高认识是最主要的。知识产权保护行动尽管青海不是重点省,但还是成立了工作组。我们当地更多的关注是打击犯罪,对民事审判这一块要求不多。这次会议,感觉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是一个综合性工作。这次会议回去之后,我们不仅要对知识产权审判的重视,院党组要开会研究。首先要学习会议精神,要学习知识产权司法解释。第二,要研究、借鉴兄弟法院的经验。随着西部开发的加快,知识产权保护的案件可能会大量增加,给我们审判工作提出的要求会越来越重。这次会议之后,我们一定要领会精神,搞好工作。

 

西藏法院李从仁:到现在为止,西藏法院还没有实现收案突破零的纪录。上午听了曹院长的讲话,我回去后向院长汇报会议精神。作为我们自己,不能消级对待。

 

湖北高院:这次会议的精神和讨论的材料非常重要,将各兄弟法院的经验带回去,结合我省的实际认真贯彻。通过这次会议,我们认为我们的差距很大。我们湖北每年的案件100多件,案件数量不多,所以也有困惑。

 

文章出处:
本网发布时间:2004-12-9 15:4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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