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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顺德:自主知识产权三大误区
专家指出自主知识产权三大误区

2004-11-19  新华社


  新华社上海11月19日电(记者李荣)中国知识产权专家18日在此间表示,“自主知识产权”不应当作时髦名词随意说,而是应该严格地使用,“要说清楚”。他指出目前一些企业及个人在标榜自主知识产权方面存在着三大误区。
 

  在此间举办的上海徐汇知识产权论坛上,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李顺德说,在中国,国家、地方及企业等各层次都在制定知识产权战略,而知识产权战略的关键是不断提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水平,这一点也在社会上取得了越来越多的共识。但与此同时,随意标榜“自主知识产权”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应引起各方注意。

  这位专家对记者说,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严格的法律含义,但目前在社会上对其理解存在三大误区:

  一是不在法律保护范围内的智力成果也被随意赋予“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他举例说有一位人士培育了一个动物新品种,就说自己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但众所周知,不论是中国还是世界上其他国家,都没有把动物新品种列入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在这种情况下,说自己“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岂不是笑话。

  二是没有履行相关的法律手续,就急着向社会宣传自己的“自主知识产权”。在中国,除了版权、商业秘密等成果保护可自动生成之外,大部分的智力劳动成果要取得产权保护,必须履行相关法律手续。但有些人士连起码的专利权还未申请到,只是提出了申请,就急急忙忙地宣称自己拥有自主知识专权,这个“权”到底在哪里。

  三是不是一切创新成果都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中,必须不存在受他人知识产权保护限制的情况,不能以他人的产权使用许可为前提。这一点应特别注意。中国目前相当一部分智力创新成果都是从属创新成果,只拥有从属专利,没有基本专利。如果把从属专利也说成“自主知识产权”,不仅自欺欺人,而且容易引起各种矛盾。

文章出处:中国社会科学院网站
本网发布时间:2004-11-21 7: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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