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在今天的开幕式上,蒋志培庭长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的信。肖扬院长充分肯定了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成绩,同时肖扬院长指出:“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必然要求和重要组成部分。保护知识产权不仅是我国履行国际承诺,创造良好的贸易和投资环境,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需要,更是促进科技创新,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快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在依法调整知识产权关系、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负有义不容辞、不可替代的法律职责。各级法院和广大知识产权法官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国家发展战略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
在11日的大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曹建明作了重要讲话,他讲了三个问题:一、认清形势,与时俱进,充分认识做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明确任务,加大力度,扎扎实实做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三、开好会议,深入研讨,明确有关不正当竞争和植物新品种审判的司法原则和标准。他在讲话结束前勉励全国知识产权法官: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前景广阔,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任务光荣而艰巨。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努力工作,奋发进取,不断开创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提供司法保障,作出积极贡献。
此次会议全国知识产权法官代表将讨论最高法院民三庭起草的三个指导性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