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9月25日上午中国电子商务协会首期《电子签名法》高级培训班开班式在京西宾馆举行。该培训班由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举办,培训班主讲单位由全国人大财经委、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信息产业部、国家商用密码管理办公室等单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蒋正华、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杨学山以及信息产业部、商务部、科技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商用密码管理办公室等各有关单位领导出席。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三庭庭长蒋志培出席了开幕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于2004年8月28日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将于2005年4月1日实施。电子签名发涉及网络商务活动有关数据电文(电子票据、单证、商务协议文本等)、电子签名(包括用签名加密的电子印章)以及认证机构等各个方面,为电子商务中信息流、金融流和物流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法律环境,对于我国电子商务发展将有极大的推动作用。
电子签名法实施后,有关网上交易及认证服务将依照电子签名发来进行,这就必须要有技术手段的支持,特别是在计算机信息网络环境中。目前的技术环境离该法律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因此,在技术、软件、硬件、产品和应用开发等方面还有很大的市场空间。
全面准确的理解电子签名法的内容和意义,有助于企业及时调整相应的发展策略和规章制度,把我电子签名法为电子商务和相关市场发展所提供的契机,以科学的发展观,加快推动中国电子商务健康、持续的发展。
电子签名法将赋予官大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认证服务机构及用户哪些具体的权利、义务与责任?本次立法反映了我国在电子商务与网络法制环境建设中的那些原则?以及对于电子签名法实施后,如何推广电子数据文件和电子签名应用?这些都应起了广大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认证服务机构和用户的关注。
随着该法的通过和今后的实施,中国电子商务进入了有法可依、依法必严办事新阶段。为了依法加强行业自律,提高电子商务企业和电子商务认证服务机构的法律意识,增强处理法律事务的能力,促进电子商务法制环境的建立和完善,电子商务协会举办这期培训班。
首期培训班于2004年9月25日-26日在北京举办,培训内容围绕电子签名法的理论基础、研制过程、条文释义、实施中应注意的问题以及认证机构法律责任、经营规范和市场准入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