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知识产权执法保护研讨会”在厦门会展中心举行,来自商务部、国务院法制办、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香港知识产权署、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版权局、中国社会科学院等的专家学者就知识产权执法和保护发表演讲并展开对话和交流。
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主任、商务部副部长张志刚在题为“保护知识产权,规范市场秩序”的发言中指出,中国政府一贯以负责的态度,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坚持严格履行承诺,保护国内外权利人知识产权的立场是坚定不移的。他说,中国基本形成了与国际贯例接轨,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体系,并建立了外资企业定期沟通的协调机制。中国的法律,特别是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达到了国际水平,这已被国际公认。但我们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今后将“多管齐下”,重点加大执法的力度。
国家版权局版权司副司长许超作了题为《网络版权立法的初步设想》的演讲,表示我国将对网络版权立法。他说,网络版权立法保护知识产权既是对改革开放国策的具体执行,也是为了加快国务院行政法规的立法步伐。网络版权立法要借鉴国外的经验,并充分考虑我国国情。
最高人民法院的裴显鼎说,中国对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包括行政、民事、刑事三方面。与美国及欧盟对知识产权的刑事保护相比较,中国具有罪名较多、法定刑较重、程序较细的特点。但在刑事保护与民事、行政保护的有机衔接上,仍需加强研究并改进。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李顺德在发言中说,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逐年提高,这是举世公认的事实。国人的观念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意识到知识产权含量的多少是一个产品核心竞争力的所在,是企业能否保持竞争优势,持续发展的一个关键,而这种变化是国家知识产权良性发展的一个重要体现。
在研讨过程中,美国商务部副部长肯定了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做出的努力和成绩。但他同时表示,问题仍然存在,美国愿意帮助中国完善知识产权的保护体系。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主席建议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应“海陆空”联合行动,由政府、警察和法院等部门共同打击知识产权领域的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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