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已有成就 | 法律法规 | 审判机构 | 政策精神 | 审判信息 | 案例分析 | 文书精选 | 法官论坛 | 学术讨论 | 行政执法 | 诉讼讲座
      专家专栏 | 记者专栏 | 来稿选登 | 协会动态 | 网友论坛 | 国际条约 | 域外法制 | 环球科技 | 读者来信 | 对外交流 | 各地法院
      照片选登 | 问题解答 | 随      笔 | 书       讯 | 站点地图 | 中文繁体 | english   | 在线投诉 | 我要在线投诉
 
您的位置:首页 - 审判信息
互联网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被列入国家立法计划

    新华网北京9月6日电(记者王宇、张毅)在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就记者提出的我国将如何应对网络文章侵权问题时指出,互联网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的立法问题已被列入到国家的立法计划中。

    阎晓宏说,互联网条件下的著作权保护问题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针对这个问题,我国抓紧制定互联网条件下的规范网络服务商的部门规章,同时,通过与国务院法制办的合作,新的互联网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的立法问题已经被列入到国家的立法计划里面,目前这项工作正在加紧推动。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和国家版权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专家也正在一同协商和研究这个问题。

    阎晓宏强调,互联网条件下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也是发达国家同样需要面临的难题,中国政府面对问题的态度是积极的。

    新技术条件下的著作权的保护问题是世界性难题,据介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已出台两项新的条约。一项是新的知识产权保护条约,还有一项是录音和表演条约。在知识产权组织一百多个成员国里,目前仅有42个国家加入了这两个条约。中国在积极和这两个条约衔接。我们新修订的著作权法里也有一些明确的规定。(完)

文章出处:新华网 2004年09月06日 17:05:56  
本网发布时间:2004-9-6 21:43:55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回到顶部]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