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年鉴(2004)》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大事记
1、2003年3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发出通知,要求就“专利侵权判定基准问题”开展重点调研。
2、2003年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关于同意指定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部分专利纠纷案件的批复》。
3、2003年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关于对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当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已被提起行政诉讼时相关的专利侵权案件是否应当中止审理问题的请示>的批复》,进一步明确了有关专利侵权案件的中止诉讼问题。
4、2003年4月17日和6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民事委员两次开会讨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送审稿)》。
5、2003年4月26日,为纪念第三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7件知识产权典型案例,许多地方法院也组织了相应的宣传纪念活动。
6、2003年5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民三庭和刑二庭共同完成了该院重点调研课题――《知识产权刑事法律保护有关问题的调研报告》。
7、2003年7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关于对tcl集团公司在产品促销活动中使用与汉都公司注册商标相近的“千禧龙”文字是否构成商标侵权请示的批复》。
8、2003年8月12-14日,最高人民法院在青海西宁召开了西部地区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实务研讨会,对120多名西部地区的知识产权法官进行以会代训形式的专题培训。
9、2003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关于同意指定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部分专利纠纷案件的批复》。
10、 2003年8月5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举行“北京市法院知识产权专业审判十周年座谈会暨《北京知识产权审判从书》首发式”。
11、 2003年9月24-27日,第七届全国部分省市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在重庆召开,研讨、交流反不正当竞争审判理论与实务问题,来自各级法院的知识产权法官和专家学者等共120余人参加会议,提交论文42篇。
12、 2003年10月27-29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山东济南召开首次全国法院专利审判工作座谈会,曹建明副院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各高级法院和47个具有专利案件管辖权的中级法院的专利法官代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及其专利复审委员会的特邀代表参加会议,会议专题对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起草的《关于审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会议讨论稿)》进行了讨论。
13、 2003年10月31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举办“北京法院知识产权裁判文书上网新闻发布会”,北京市法院系统实现知识产权裁判文书上网公开。
14、 2003年11月10日至1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人民法院报》和中国法院网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5、 2003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完成《关于专利侵权判定基准问题的课题调研报告》。
16、 2003年12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关于美国伊莱利利公司与常州华生制药有限公司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指定管辖的通知》,明确了针对同一法律事实或者法律关系的提起的确认不侵权诉讼与诉前临时措施案件和侵权诉讼的案件移送管辖与合并审理问题,并对专利案件采取诉前责令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的执法标准问题提出若干指导意见。
17、 2003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02次会议讨论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