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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苏知识产权论坛上的致辞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

2004年4月23日)

 

尊敬的郑成思先生、尊敬的田力普副局长、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同志们:

下午好!

今天,我们很高兴在这里举办首次“江苏知识产权论坛”。这次论坛是由省高级法院与省知识产权局联合举办的。本次论坛围绕世界知识产权日主题,畅谈、讨论共同感兴趣的话题,目的在于进一步普及和提高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提高我省知识产权的保护水平,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为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实现“两个率先”作出新的贡献。在此,我代表省高级法院向亲临现场热情支持本次活动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各位来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向全省法院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广大法官致以诚挚的问候!

当今世界,人类正在走向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越来越重要。在科学技术和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以信息技术、生物工程和新材料技术为重要标志的科技进步日新月异,高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越来越快。科学技术已成为第一生产力。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受知识产权保护的人类知识成果在科技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突显。与此相适应,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特别是近20年来,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已成为各国推动技术创新的基本法律制度和重要政策手段,在振兴经济、增强国际竞争力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知识产权保护的历史和现实都证明,一个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现状,直接影响着它的科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影响着它的对外开放,影响着国内公正、公平、公开的竞争环境和国际交流与合作。我们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大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力度,就必须坚定不移地实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这是我国改革开放政策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科技创新、科技进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法治保障。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知识产权保护面临与以往不同的外部环境。遵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已经成为我国政府的国际义务。从入世以后我省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案件情况来看,新收案件不但增幅大,而且诉讼关系复杂、专业性强,审理难度明显增大。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国际社会始终关注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建设和实施情况,日后更为关注我国是否遵守国际公约和履行承诺。由此可见,知识产权制度在我国科技、经济、社会发展乃至国家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尤为突出。我们必须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建设,促进科技创新,增强经济竞争力,提升我国综合国力,努力为市场经济的发展创造公正、公平、公开的竞争环境。

在司法实践中,通过人民法院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可以发现,越来越多的企事业单位的创新意识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逐步增强,但也有一些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和知识产权法制意识仍较为淡漠,主要表现为:一是缺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二是盲目引进国外技术。将过期的专利技术或侵权的技术引到国内投资,使中方利益受损。三是缺乏知识产权意识,致使本应属于自己的知识产权被他人获取。有的企业引进国外的生产线后,不知道将后续改进技术申请专利,不能变为自我知识产权,无法进行交叉许可。四是知识产权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不知道对其享有的知识产权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保护,比如没有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对商业秘密进行保护。在知识产权受到侵犯后,没有利用知识产权法律武器请求行政保护或司法救济。五是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意识薄弱。一些企业不正当获取他人技术成果,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时有发生。六是不了解和不熟悉国际规则,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参与市场竞争尤其是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准备和经验不足。上述现象和行为对权利人的经济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有的企业为此而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在涉外贸易中,还有可能引发中国与国外政府的贸易争端,无形中损害中国的国际声誉。因此,有必要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不断强化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这是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方针的要求,也正是我们举办这次活动的目的所在。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一项十分繁杂的系统工程,知识产权保护应当采取人民法院和行政职能部门“两条途径、并行运作”的保护模式。在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方面,经过多年坚持不懈的努力,我省法院的知识产权审判质量和水平一直处于全国前列。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知识产权案件,制裁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保护了知识产权,维护了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在经济全球化和科技进步加快的国际环境中,今后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视野和范围将更为开阔,问题和类型将更为繁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也必将面临着更为繁重的任务和新的发展机遇。为此,我们要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时代紧迫感,深刻认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深刻认识科学技术对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巨大作用,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对发展我国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对维护和发展我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的司法水平。

我们必须坚持利益平衡原则,依法对中外当事人的知识产权予以平等保护;我们必须正确处理好遵守国际规则与维护国家利益的关系,既要适应国际规则,又要始终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国内企业开拓市场、技术创新的能力,营造一个符合市场经济、国家利益和世贸组织规则要求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环境。我们必须及时研究解决审判实践中出现的疑难问题,跟踪经济、社会和科学技术发展,把握时代脉搏,保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

最后,我想借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前总干事阿帕德·鲍格胥博士在该组织日内瓦总部大楼大厅圆顶的题词来结束我今天的讲话,“人类的聪明才智是一切艺术成果和发明成果的源泉,这些成果是人们美好生活的保证。国家的职责就是要保证坚持不懈地保护艺术和发明。”

祝论坛圆满成功!

 

文章出处:
本网发布时间:2004-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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