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各级法院要以‘刮骨疗毒’的勇气,‘壮士断臂’的气概,坚决彻底地清除法官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在昨天召开的全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的这句话掷地有声。他要求各级法院要惩防结合,努力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项任务。
肖扬指出,深入推进法院反腐倡廉工作,需要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少数司法人员腐败的体系。各级法院要按照党的十六大精神以及中纪委第三次全会的部署,建立健全符合法院特点、与司法工作相适应的反腐倡廉机制,努力将“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监督机制和“不必为”的奖励机制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完备的惩治和预防司法人员腐败现象发生的有效体系。
肖扬强调,要继续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他说,当前司法领域的违纪违法甚至腐败现象依然呈易发多发的态势。利用审判权、执行权索贿受贿、枉法裁判的现象时有发生,已成为当前法院一些腐败分子主要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此,各级法院要毫不手软、持之以恒地严肃查处,要以“刮骨疗毒”的勇气,“壮士断臂”的气概,坚决彻底地清除法官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对于其他违纪违法行为,也要按照有关纪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一人,处理一人,绝不姑息迁就,以免养痈遗患。法院要有自暴其丑的精神,自我揭短。对于极少数司法腐败现象,虽然是“家丑”,也不能捂着、盖着,文过饰非。实际上,在权力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不断加强的形势下,盖是盖不住的。法院不能寄希望于问题不暴露,而是要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现了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亡羊补牢,犹未为晚”。总之,有病就要治,不能讳疾忌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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