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3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等项任务。高检院提出,要加强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立案监督,同时要知已发现和查办国家工作人员支持、包庇甚至参与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的职务犯罪活动,加大打击力度,进一步推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要积极稳妥地推动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建立和健全。要强化对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依法纠正一批违法减刑、保释、保外就医和罪犯托管失控等问题,依法查办其中的职务犯罪,促进严格执法,增强刑罚执行间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