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专利法颁布二十年之际,作为知识产权法官有三点感受:
一是国家法律重于千钧,人民制定了法律,国家授予了公民、法人等主体专利权,人民法院一切审判职能和审判任务就是义无反顾、坚忍不拔、忍辱负重地无条件实施好法律,维护好国家的专利法律机制,忠实于人民,忠实于法律,不辜负党中央的重托。
二是在法律和司法保护机制基本确立以后,国内国外的注意力更加集中在专利法的实施上来,集中到执法上来,在实施国家法律上不能动摇,否则不仅是几个专利的权益的保护,而是国家法律的尊严和国家在国际上的形象。
三是通过20年特别是入世后的实践,总结反思我国专利法律制度的构建,在国际上积极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要努力争取更有利的国际发展条件,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弥补、调整和完善的途径,建立我国特色的完善、便捷的能够真正在创新机制中发挥作用的专利制度。在借鉴他人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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