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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民三庭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委员会研究专利复审疑难法律问题
 

2004115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的法官王永昌、董天平、于晓白、何中林、王艳芳在庭长蒋志培的带领下,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与复审委副主任李政等10余名复审人员共同研讨专利复审行政案件的法律适用疑难问题。会议前,蒋志培庭长等参观了复审委的各个复审处室、合议室、公开审理复审案件开庭场所等。

李正副主任首先介绍了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复审案件的情况。他强调复审程序是对发明人等有关当事人的一种重要的救济程序,特别是对被驳回申请的发明人,尤为重要。现在每年专利申请量为30万件,每年有增长,专利复审案件增长率更高。2003年受理复审案件3600件,审结2800件,未结2800件。复审委增扩了编制、改善了办公条件。好有一些不占编制的聘任人员。原则上规定每位工作人员一年要完成25件案件,但现在是按收案多少压任务量了。一年200多个工作日,平均1.5天接一个案件。目前专利局为了减少积压增加了100个实审员,我们的工作量也就增长很快,压力很大。以后到法院的就会多。这是复审委的压力之一。

工作压力之二是复审委应对行政诉讼当被告的任务。复审委建委15年一、二审供当被告142件,2003年一年就342件;又要与两级法院5个审判庭联系,如立案庭、一中院民五庭、行政庭、高院民三庭、高院行政庭,一个案件不知是在哪里。有时还会发生开庭的冲突,两个庭发生冲突,复审委开庭与法院开庭冲突,复审委不同于一般当事人,也不同于一般行政机关。我们专设了一个处应付行政诉讼。

现在到民五庭的案件和到行政庭的案件是64比例,两边工作思路不一样。无效案件应当说90%以上有民事纠纷,如去年一审244件,上诉98件,双方当事人的占225件。所以法院同志第三人参加诉讼的也特别多。在诉讼中对证据的提交使用等等都有很多问题需要研究。复审委建立了败诉案件分析制度,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最高法院民三庭20028月以来至2003年底,共受理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申请再审案件8起,都根据情况发函至北京市高级法院审判监督庭先复查处理。民三庭第一合议庭审判长王永昌介绍了6起案件的复查情况,对有些问题提出探讨,何中林助审员介绍了一起案件的复查情况。蒋志培庭长对复审案件有关程序问题和分工情况作了介绍。

随后上访就专利法第23条设计权力冲突问题、法院行政判决直接判决专利无效和法律依据,以及法律适用等多个问题进行了研讨。

此次会议时间较短,但意义重大,双方沟通了情况,对复审委员会做好应诉工作很有好处,对最高法院掌握专利行政复审诉讼情况具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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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发布时间:200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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