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的法官王永昌、董天平、于晓白、何中林、王艳芳在庭长蒋志培的带领下,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与复审委副主任李政等10余名复审人员共同研讨专利复审行政案件的法律适用疑难问题。会议前,蒋志培庭长等参观了复审委的各个复审处室、合议室、公开审理复审案件开庭场所等。
李正副主任首先介绍了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复审案件的情况。他强调复审程序是对发明人等有关当事人的一种重要的救济程序,特别是对被驳回申请的发明人,尤为重要。现在每年专利申请量为30万件,每年有增长,专利复审案件增长率更高。2003年受理复审案件3600件,审结2800件,未结2800件。复审委增扩了编制、改善了办公条件。好有一些不占编制的聘任人员。原则上规定每位工作人员一年要完成25件案件,但现在是按收案多少压任务量了。一年200多个工作日,平均1.5天接一个案件。目前专利局为了减少积压增加了100个实审员,我们的工作量也就增长很快,压力很大。以后到法院的就会多。这是复审委的压力之一。
工作压力之二是复审委应对行政诉讼当被告的任务。复审委建委15年一、二审供当被告142件,2003年一年就342件;又要与两级法院5个审判庭联系,如立案庭、一中院民五庭、行政庭、高院民三庭、高院行政庭,一个案件不知是在哪里。有时还会发生开庭的冲突,两个庭发生冲突,复审委开庭与法院开庭冲突,复审委不同于一般当事人,也不同于一般行政机关。我们专设了一个处应付行政诉讼。
现在到民五庭的案件和到行政庭的案件是6:4比例,两边工作思路不一样。无效案件应当说90%以上有民事纠纷,如去年一审244件,上诉98件,双方当事人的占225件。所以法院同志第三人参加诉讼的也特别多。在诉讼中对证据的提交使用等等都有很多问题需要研究。复审委建立了败诉案件分析制度,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最高法院民三庭2002年8月以来至2003年底,共受理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申请再审案件8起,都根据情况发函至北京市高级法院审判监督庭先复查处理。民三庭第一合议庭审判长王永昌介绍了6起案件的复查情况,对有些问题提出探讨,何中林助审员介绍了一起案件的复查情况。蒋志培庭长对复审案件有关程序问题和分工情况作了介绍。
随后上访就专利法第23条设计权力冲突问题、法院行政判决直接判决专利无效和法律依据,以及法律适用等多个问题进行了研讨。
此次会议时间较短,但意义重大,双方沟通了情况,对复审委员会做好应诉工作很有好处,对最高法院掌握专利行政复审诉讼情况具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