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3年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按照济南会议的工作部署,2004年民三庭计划开展以下工作:
一、抓好案件的审理
坚持把依法公正办案放在工作的首要位置,认真落实《关于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的若干规定》,继续坚持所有的二审案件和提审案件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增强审判的透明度。对于依照法律规定不需要开庭审理的案件,也要依法做好询问当事人、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行使的工作。要着重审理好社会影响大、案情复杂或者适用法律疑难、有典型意义的案件,突出对专利、商标授权案件申请再审的审查处理。认真接受人大代表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监督,办好包括领导、人大代表监督案件在内的各种知识产权案件。继续全面落实《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科学、合理安排审判工作,掌握工作节奏,切实防止民事案件超审限,在保证案件公正审理的前提下,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结案。此项工作由各合议庭、每位法官落实,由庭长负责指导协调。
二、抓紧司法解释的制定
1、在去年的起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专利侵权司法解释稿,尽快形成比较成熟的送审稿,提交审委会讨论。另外,争取技术合同司法解释的早日出台。由第一合议庭负责落实。
2、对市场经济秩序影响较大的商标权利冲突问题,抓紧调研,总结经验和问题,起草有针对性的司法解释。同时,对不正当竞争纠纷中的其他问题,包括商业秘密等,以“解答”的形式提出指导性意见。由各合议庭负责落实。
三、加强重点问题的调研
针对审判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召开研讨会、实地考察等各种形式进行调研,掌握第一手材料,写出调研报告,为指导审判实践和起草司法解释准备条件。对不适宜作司法解释但又需明确的突出问题,以“解答”的形式予以明确,及时有效的解决审判实践中的实际问题。调研的重点是:植物新品种和商标权利冲突。并以此为切入点,开展对相关课题的调研,包括:软件版权保护、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诉讼地位等。各合议庭根据业务分工作落实。
四、其他工作
1、下半年,召开由各高级法院、有关中级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参加的知识产权审判座谈会,主要研究解决商标权与法人名称权利冲突及相关不正当竞争纠纷等问题。由第二合议庭落实前期筹备工作。
2、积极配合法官学院完成2004年的教学任务,并适时开展形式多样的业务培训。由承担授课任务的同志落实。
3、认真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进一步结合方便群众诉讼的实际需要,认真做好群众申诉和来信的处理工作,申诉材料和人民来信要全部登记造册,根据所反映的问题,按照立审分立和归口管理的原则,及时转立案庭审查,确保群众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由各合议庭和内勤负责落实。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发挥党支部的堡垒作用,开展警示教育,使干部队伍保持良好的思想状态,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由庭领导、党支部负责落实。
民 三 庭
二○○四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