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曹建明在今天召开的首次全国法院专利审判工作座谈会上强调,各级法院要深入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依法保护各类产权”等重要精神,开创专利审判工作的新局面。
曹建明提出,在经济全球化和科技进步加快的国际环境中,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各级法院和专利法官要全面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明确专利审判为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为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和大局服务的指导思想,明确专利审判的司法原则。专利审判必须坚持执法统一原则,做到同样或者类似案件的裁判结果相互协调和社会效果基本一致,营造一个公平统一和可预见的专利司法保护环境;必须坚持依法平等保护的原则,做到不论当事人的身份、地域、经济状况,一律予以平等保护,营造一个人人可以平等受益的专利司法保护环境;必须坚持适度保护原则,做到不仅要保障专利权人合法的技术垄断权益,也要保障技术市场中技术的自由流动和充分竞争,营造一个公平竞争、能够“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的专利司法保障环境;必须坚持利益平衡原则,做到既适应国际规则,又始终维护国家利益,营造一个符合市场经济、国家发展和世贸组织规则要求的专利司法保护环境。
曹建明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依法保护各类产权”的要求,依法办案,坚持“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贯彻“司法为民”思想,依法保护专利权。审判案件既要追求实体公正,做到认定事实的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无误,裁判体现立法本意;又要追求程序正义,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审理案件,保障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要高度重视专利案件的审理时间问题,特别是因当事人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导致法院中止诉讼造成专利案件拖延的问题。
曹建明要求,各级法院要按照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坚持以人为本”,“培养和造就大批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各类人才”的要求,加强专利法官队伍的职业化建设,加快专业型人才的培养步伐,全面提高专利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要配齐、配强专业审判人员,确保专利法官队伍的相对稳定,加大对全国专利法官专业培训的力度。专利法官要充分认识肩负的历史责任,加强学习法律理论和法律知识,注意学习科技知识,跟踪研究国内和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最新动态,开展国际比较研究。
山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高新亭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尹忠显到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