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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中院建立“法庭之友”提高庭审效果
 

    近几年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公正和效率”的世纪主题,勇于探索大胆实践,积极推进审判方式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回顾过去、开拓未来”活动后,该院民事审判第三庭进一步认清形势,牢固树立立足率先,着眼率先,致力率先、服务率先,实现率先的思想,加强调查研究,与时俱进,出新招,求实效,不断创出改革新亮点。在现有“疑难案件专家评析”审案方式基础上,该院民三庭结合审判实际推行“法庭之友”的审案新方式,使庭审改革又迈出了新的一步。

    一、引入法庭之友的理论和实践思考

    法律并不是完美无缺的,在复杂多变的现实生活面前,法律常常会表现出疏漏不周,法官常会碰到案件事实真伪难明的情形,不仅当事人基于各自的利益,会做出各种不同的解释,不同的法官有不同的理解。因此,怎么处理这些似是而非的问题,时常困扰着法官们。

    苏州外向型经济发达,世界500强企业有83户落户苏州,涉外和知识产权审判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审判工作要有新成效,要在为实现“两个率先”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中有所作为,必须做到未雨绸缪,必须充分了解企业的状况和法律需求, 必须及时关注审判的难点和热点。

    基于上述考虑,该院民三庭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了调研,调研结果使全庭同志坚信,邀请来自各行业的专家和企业代表作为“法庭之友”旁听庭审,可以使审判人员及时了解企业的新发展和新需求。同时“法庭之友”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扎实的专业知识,对在其专业领域内的争议事实的判断分析往往包含了很高程度的逻辑合理性,因此引入“法庭之友”,可以从另一侧面为法官做出正当解释提供一个新思路新方法。为了“法庭之友”具有代表性,该院民三庭在全市范围内邀请了银行、外经委、海关、版权局、知识产权局、文联、商标代理公司等17家单位的具有较高专业水平、丰富社会阅历及一定法律素质的专业人员作为“法庭之友”,这些人员中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良好的道德品格和人格魅力。

    二、法庭之友的定位和具体做法。

    具体的做法是:根据所涉案件的技术类型,由合议庭在确定开庭日期的同时从“法庭之友”名单中邀请4-6名专业人员参加案件的庭审;当事人举证、质证后合议庭宣布休庭,由合议庭与“法庭之友”对审理中争议的技术等问题进行研究、探讨和交流。专业人员从不同专业角度就案件事实所提出的观点和看法以书面形式提供给合议庭,便于合议庭在评议时准确确定待查事实和举证责任的承担等问题。

    法庭之友参与庭审主要是解释案件中存在的技术和其他相关事实争议,即利用自己的专业技术和日常生活经验就争议事项做出妥当性的判断,或提供思考问题的思路和方法,供法官在裁判中作参考。为了保证不影响合议庭独立裁判,合议庭对是否采纳“法庭之友”的意见必须作为案件评议时的一个重点内容进行评议。

    为进一步积累经验,结案后,将裁判文书邮寄给法庭之友,随时听取他们的建议和意见。此外,合议庭定期或不定期邀请参加过旁听庭审的法庭之友就如何改进庭审,加强认证说理等进行交流,以切实保障审判公开和审判程序公正,从而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三、法庭之友的意义和价值目标。

    今年以来,该院民三庭在多起案件的审理中引入了“法庭之友”的审案模式,由于及时固定争议,加强认证说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6月初审结的一起计算机网络域名侵犯商标权纠纷一案中,专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为合议庭进一步查实有关事实,进行案情评议提供了新的思路。合议庭归纳评议意见后,原告当庭撤回了起诉。

    与解决法律适用为主的“疑难案件专家评析”审案方式不同的是,“法庭之友”的审案方式着重解决的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的技术和相关事实争议,但两者相得益彰,有效地保证了法官公正高效地审理涉外和知识产权案件。

    “法庭之友”的实施还有利于审判人员增强专业知识,拓宽视野,既有利于加强法院与社会各界的沟通,让群众充分了解法官的工作和诉讼程序内容、淡化法官职业的神秘色彩,同时又便于法院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从而进一步保证了法官的中立和裁判的公开,推进“阳光审判”。

   

      

    法庭之友 —— 提高庭审效果的新举措

   

    近几年来,苏州中院紧紧围绕公正和效率的世纪主题,勇于探索大胆实践,积极推进审判方式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回顾过去、开拓未来”大讨论活动来,该院民事审判第三庭进一步认清形势,牢固树立立足率先,着眼率先,致力率先、服务率先,实现率先的思想,加强调查研究,与时俱进,出新招,求实效,不断创出改革新亮点。最近该庭结合审判实际推行法庭之友的审案方式,使庭审改革又迈出了新的一步。

    推行法庭之友的法理分析和实践基础

    苏州外向型经济发达,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审判难度不断增加。如利用传真、电子邮件进行交易情况比较普遍,一旦发生纠纷,其真实性的认定,不法商人投机取巧,攀附使用他人商标、企业标识所带来的商标、标识相似性的认定,人才流动引起的频繁跳槽是否一定构成商业秘密的侵犯,不正当竞争手段的认定,以及某些行为是否符合商业习惯的判断等等,特别是当事人的法官和商人认识可能不一致,司法实践中不同的法官基于不同的价值也有不同的认识,这一客观情况的存在导致不同的法院甚至同一法院的不同合议庭对同一问题做出不同的判决认定,严重影响了司法统一。这是推出法庭之友的一点理由。

    理由之二、法律并不是完美无缺的,在复杂多变的现实生活面前,法律常常会表现出疏漏不周,因此法律实施过程不能没有人的判断和选择,作为法官也就不能没有自由裁量的权。但是裁量的度却是智者见智、仁者见仁。但不管怎样,在案件的裁判过程中,对于证据的筛选和规则的选择无不渗透着法官对于现实事实的价值判断,显然人的的素质无疑影响着司法的公正。

    第三、如何为适应审判形势的需要,更好的充分发挥审判的职能,为江苏实现“两个率先”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这是审判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大局服务的具体体现。民三庭担负着全市的知识产权和涉外商事案件的审判,处在经济发达地区,没有新举措,没有创新理念,无法适应审判的需要。

    基于以上考虑,该庭在全市范围内邀请了银行、外经委、海关、版权局、知识产权局、文联、商标代理公司等17家单位的具有较高专业水平、丰富社会阅历及一定法律素质的专业人员作为法庭之友,旁听庭审,这些人员中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良好的道德品格和人格魅力。通过与合议庭成员的探讨和交流,从另一侧面启发合议庭对争议证据的分析判断,提高了认证的准确性。

    法庭之友的定位和具体做法。

    法官在办案过程中时常会碰到案件事实真伪不明的情形,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加上法律规则的不完善,给准确裁判带来不少难题,怎么处理这些似是而非的问题,不同的法官由不同的理解和做法。

    根据所涉案件的技术类型,由合议庭在确定开庭日期的同时从法庭之友名单中邀请4-6名专业人员参加案件的庭审;当事人举证、质证后合议庭宣布休庭,由合议庭与法庭之友对审理中争议的技术等问题进行研究、探讨和交流。专业人员从不同专业角度就案件事实所提出的观点和看法以书面形式提供给合议庭,便以合议庭在评议时准确确定待查事实和举证责任的承担等问题。结案后,将裁判文书邮寄给法庭之友,合议庭随时听取他们的建议和意见。此外,合议庭定期或不定期邀请参加过旁听庭审的法庭之友从审判的流程上和外部环境上分析如何改进审判方式,以切实保障审判公开和审判程序公正,从而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法庭之友的理性思考和价值目标。法庭之友的实施,

    1、有利于拓宽审判人员的视野,为塑造精英法官,建设职业化法官创造条件。

    2、有利于强化庭审功能,为合议庭公正客观的对专业技术作出分析、判断问题,为争议证据的分析和取舍,和及时公正高效的审理案件创造条件。

    3、有利于落实审判独立和审判的公开,为加强了法院与社会各界的沟通,让群众充分了解法官的工作和诉讼程序内容提供了交流的平台。从而进一步保证了法官的中立和裁判的公开。

    今年以来,该庭多起案件引入了法庭之友的审案模式,收到了良好的效果。6月初审结的一起计算机网络域名侵犯商标权纠纷一案中,合议庭认真听取了专业人员意见和建议,为合议庭进一步查实有关事实,进行案情评议提供了新的思路。合议庭归纳评议意见后,原告当庭撤回了起诉。

   

   

    以创新求发展

    苏州中院民事审判第三庭推行“法庭之友”审案模式

   

    近几年来,苏州中院紧紧围绕“公正和效率”的世纪主题,勇于探索大胆实践,积极推进审判方式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回顾过去、开拓未来”活动来,该院民事审判第三庭推行“法庭之友”的审案方式,使庭审改革又迈出了新的一步。

    苏州外向型经济发达,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给审判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更好的充分发挥审判的职能,为江苏实现“两个率先”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该庭邀请了银行、外经委、海关、版权局、知识产权局、文联、商标代理公司等17家单位的具有较高专业水平、丰富社会阅历及一定法律素质的专业人员作为法庭之友旁听案件。具体做法是根据所涉案件的技术类型,由合议庭在确定开庭日期的同时从法庭之友名单中邀请4-6名专业人员参加庭审,全面听取调查阶段双方当事人的举证、质证内容。审判长宣布休庭后由合议庭与法庭之友对审理中争议的技术等问题进行交流,同时法庭之友从专业角度就案件事实所提出的观点和看法,包括合议庭应进一步查清的事实和相应的举证责任承担等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供给合议庭。

    今年以来,该庭多起案件引入了“法庭之友”的审案模式,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在计算机网络域名侵犯商标权纠纷一案中,合议庭采纳了部分法庭之友的意见,并当庭对庭审事实和争议作了归纳和分析,原告当庭表示撤回起诉。

    实践证明,该制度的实施拓宽了审判人员的视野,提高了办案效率,同时加强了法院与社会各界的沟通,让群众充分了解法官的工作和诉讼程序内容,从而进一步保证了法官的中立和裁判的公开。

   

 

文章出处:
本网发布时间:200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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