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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中院规范诉前临时禁令切实保护知识产权
 

   现行的《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根据trips协议增设了诉前临时禁令制度,即诉前停止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制度。它作为知识产权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在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临时救济的一种措施,在世界各国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

    佛山是知识产权案件比较集中的地区。200210月以来,仅半年时间佛山中级法院受理诉前临时禁令申请案达27件,居全省乃至全国前列。其中,作出临时禁令裁定9件,驳回申请2件,当事人达成和解或主动撤回申请16件。在办理这类案件过程中,为及时准确适用这一临时措施,有效公正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佛山中院在准确把握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的基础上,还积极探索新路子,不断总结新经验,规范新做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集中办理。在各地法院实行“大立案”机制改革的新形势下,佛山中院考虑到涉及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决定将上述案件的诉前证据保全、财产保全和临时禁令由民三庭集中办理。其中,诉前临时禁令申请案件专业性强,时间和执行手段要求严格,适用法律也存在较高难度,由专业审判部门办理。为及时准确适用这一临时措施提供了专业保障。

    二、分步进行。对诉前证据保全、财产保全和临时禁令申请同时存在的情况,先进行证据保全和财产保全,再根据保全情况对临时禁令申请进行审查。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在提出诉前临时禁令申请时,往往同时提出诉前证据保全和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在审查诉前临时禁令申请前,首先进行证据保全和财产保全,并重点以证据保全为主。实施这两项措施后,当事人往往主动撤回申请、要求和解或请求法院调解。这样不仅有利于纠纷的快速解决,提高了办案效率,而且大部分案件因不需进入实体审理程序而节约了有限的司法资源。如申请人何某某申请责令南海市某某铝材厂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案中,中院进行了证据保全和财产保全后,准备核发诉前禁令裁定时,被申请人已主动与申请人达成了和解协议,执行效果非常好。

    三、慎重听证。诉前临时禁令的裁定一旦作出,产生的法律后果是:被申请人的生产。营销等相关行为必须立即停止。如果错误作出临时禁令裁定,虽然法律赋予被申请人以要求赔偿的权利,但它给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失是“难以弥补”的,给社会公共利益造成的损失也是不可估量的。因此申请人提出诉前临时禁令,其前提条件必须是专利权等权利合法有效。但我国专利法规定,对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不进行实质审查,这就对诉前临时禁令申请的审查造成了较大的困难。为了确保这项临时措施的正确适用,防止申请人滥用权利,借临时禁令打击竞争对手,佛山中院对诉前临时禁令申请的审查非常慎重,并确立了听证制度。在进行了诉前证据保全后,合议庭立即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听证。在听证过程中,要求双方当事人对权利与被控侵权产品的技术特征进行对比说明,对被申请人提出的对比文献等抗辩证据及理由进行质证,并充分考虑社会公共利益等因素。听证程序保证了法院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全面掌握案件事实的前提下作出决定,避免了偏听偏信,减少了决定与终局判决不一致情况的发生,更好地平衡了专利权人与公共利益二者的关系。这不仅符合trips协议的要求,而且也与其他国家执行这一临时措施的标准一致。临时禁令裁定作出后的执行过程中,合议庭还会再次对有关案件事实进行现场核对,在确认无误后才依法执行裁定,并始终坚持采取临时禁令的范围、程度与保护权利安全相适应的原则,确保这项措施的准确实施。正因为秉着严格慎重的态度,在办结的27件诉前临时禁令申请案中,当事人对佛山中院作出的裁定均没有提出复议申请。

    四、准确审查。根据trips协议以及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作出知识产权诉前临时禁令,必须是针对“他人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的侵权行为”,满足“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合法权益遭到难以弥补的损失”这一条件。如何认定“正在侵权”。“即发侵权”和“难以弥补的损失”就成为实践中的难题。佛山中院在办理诉前临时禁令申请案中,始终围绕这三个难点,着重审查判断申请人胜诉的可能性和如不及时制止侵权是否会对申请人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在全面准确把握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的基础上,大胆借鉴国外司法经验,统一认识,使弹性的认定标准具体化。实践中,他们主要从以下三方面具体进行审查:1、对申请人权利的合法有效性进行审查。主要审查申请人提供的证明其权利合法有效的证据,如专利证书。检索报告、商标注册证、著作权的原始手稿等;同时审查被申请人提出的抗辩申请人权利的有关证据,看是否有相同或明显近似的在先权利,以此评判申请人权利的合法性、有效性和稳定性。2、对侵权的可能性进行审查。合议庭重点审查申请人提供的被控侵权产品与其权利保护范围相同或相似的对比说明,被申请人提供的抗辩不相似、不相同的对比说明,并要求双方当事人给予充分的解释和说明。对涉及技术性较强的纠纷,必要时合议庭将在向相关技术领域的专家咨询后再作胜诉可能性大小的评判,以保证临时禁令措施的准确适用。3、对难以弥补的损失进行审查。借鉴国外司法经验,对该项条件的审查相对比较宽松。实践中,如权利合法有效且确定侵权的情况下,采用推定原则,即推定如不及时制止不法侵权则将使合法权益遭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五、快速裁定。诉前临时禁令的作出不需履行权利无效、中止等繁杂的程序,有利于及时有效地制止不法侵权,因此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乐于选择这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及时有效是这一临时措施的首要要求。法院在接到诉前证据保全、财产保全和临时禁令申请后,当天就做出保全裁定,并立即执行。在保全证据的同时告知被申请人有关的权利和义务,被申请人如无异议的,则48小时内审查决定是否作出临时禁令;被申请人有异议的,则通知其准备相关的抗辩证据和理由,次日到法院听证。听证的主要目的是审查申请人的权利是否合法有效,被申请人的抗辩证据和理由是否充分,并进行技术对比,评判被控侵权产品与申请人的权利是否相同或近似。合议庭将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听证及申请人提供的担保等情况决定是否作出临时禁令。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的,立即作出临时禁令裁定并执行;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由申请人决定是否撤回申请;申请人不撤回的,裁定驳回申请。佛山中院在办理上述诉前临时禁令申请案件中,最快的在48小时内办结,最迟的一个星期内办结。这种快捷、慎重的办案方式获得了当事人的好评。

    佛山中院以严肃认真、积极慎重的执法方式,高效准确地采取了系列临时禁令措施,以务实的作风演绎了公正和效率这一人民法院的世纪主题,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这不仁及时有效地制止了不法侵权,加大了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净化了市场,端正了市场主体的竞争意识,而且还大大地提高了法院的公信力,树立了司法权威,打造了良好的司法形象。

 

 

文章出处:
本网发布时间:2003-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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