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纽约皇後区法院的法官是选举产生的,已经选任,任期14年。但该法院有数名法官不称职,且行为不端。如该法院一名法官审判案件的裁决,有一半被上诉法院推翻,他还因性骚扰被申诫,两次被律师协会评为不称职法官。该法院还有两个法官审判的案件也被上诉法院否决一半。据了解,上诉法院正常的改判率为25%。该法院的不少法官还上班迟到,应当上午9点30分到,却再过了10点30分才进办公室;有的法官下午上一半时间班,就早退了。该法院行政负责法官承认司法系统存在漏洞,对表现不好的法官难以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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