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是江苏的一个残疾人,没有工作,没有收入。家人见我整天闷着难受,好不容易凑点钱给我买了台电脑,我就上上网,偶尔也投点稿,以支付上网费用。去年年底左右,我在网上看到两则幽默笑话类的短文,觉得比较有意思,就整理出来投给了报社,匆忙中在署名后没有写“辑”,没有注明我不是原创作者,这一疏漏客观上造成了抄袭的事实。当然这一切,我当做梦也没有想到。
今年3月份,我收到了样报,觉得挺高兴的。没曾想,没过几天收到原文作者的来信,斥责我抄袭。在信中,他限定我10天内和他联系解决方法,否则要和我法院见。我大为震惊,连忙打电话诚恳地向他承认错误并一再道歉。为了体现我的诚意,我没有强调我的疏漏,直接承认我是在网上抄的。他当时的态度还是比较友善的,让我以后注意些。我还对他说让报社把稿费寄给他,他说“这倒不必了,能有几个钱”。
之后,我又致电报社,和编辑说明了情况,向他们承认了错误道了歉,并声明不要稿费了。编辑对我的态度还是很满意的,建议我接受教训,以后投稿时要写清楚。
我以为这次风波算过去了。谁知,前几天原文作者又给我来信,严词斥责我没有把稿费寄给他。天地良心!我根本没拿稿费,而且是你说不要之后,我才让报社停寄的。怎么出尔反尔呢!那只过是两段很短的短文,稿费最多不过三、四十元吧。在这封信中,“法院”、“起诉”等字眼出现的频度更高。他说,如果起诉我,我可能要赔1万元,即使自愿达成和解,最少也要2500元。他让我在法院和赔偿之间作出选择。
我只得又和编辑联系,把情况说给他们听,希望他们给原文作者补寄稿费。徐主编说,“你是犯了错误,但没有要稿费,而且都道过歉了,这事就算过了。如果对方要钱的话,那是讹人,敲竹杠,不要理他”,他们都说让原文作者直接找他们报社。
但原文作者不愿意和报社联系。在我的追问下,他说“他的心肠很软的,如果能赔个1、2百块的话就算了”。
1、2百块钱对我这样一个毫无收入的人来说,也很困难,而且我并没有拿稿费,没有以营利为目的,造成的影响也不大,对方似乎也没有什么损失,按法律规定,我是不是需要赔偿呢?
我是犯了法律和道德上的严重错误,但我也付出了代价,得到了惩罚。不但没有接受稿费,电话费倒付出了不少,而且这些天心力交瘁,难受极了。我整天惶恐不安,我家人都是普通农民,“法院”“赔偿”这样的字眼让他们非常害怕。我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那赔偿是我不能承受之重啊。我热切地期望专家能给我指导和帮助。
对方是广西人,我是江苏人,如果他真的起诉我的话,是在他原籍法院起诉呢,还是到我居住地的法院起诉?诉讼要经过那些程序?如果闹到法院的话,我肯定是败诉的,到官司了结我总共要承担哪些费用呢?一般情况,大概有多少?
虫二: 据你讲的的情形,确实是剽窃了原作者的作品。我感觉,你现在的态度和认识是对的。人都可能犯错误,只要认识了,改正了,犯错如果伤害了他人,尽量挽回影响,得到谅解,就可以了。今后经过自己努力了,争取创造好作品。 关于稿费的问题,如果可能,请你与报社协调一下,改寄给原作者,这样更好些。我感觉,那个报社的编辑还是通情达理的。 我国著作权的侵权赔偿,是有法律规定的,关于稿费,国家版权局也是有标准的。即使是当事人之间约定稿酬,也要有一定的规格。不是到法院,就能赔偿多的,法院也要依法处理,也要合情合理。你的行为伤害了原作者,他有气,你不要计较,承认你的错误,他提出的要求合理的,就答应下来,了结此麻烦。如果实在不能接受、超过了原则,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也不是一个道路。 法院的管辖,一是被告所在地法院,二是侵权行为地,你所在的江苏是有权管辖的。主要是在侵权行为地上,建议查阅一下最高法院关于著作权法的司法解释,上面有明确的管辖规定,分析一下你的情况,自行找出答案。 祝顺利! 蒋志培博士 北京 www.chinaipr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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