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4月、11月,审结英国企业艾尔弗雷德·邓希尔有限公司与成都百利行公司、成都商厦太平洋百货公司商标权纠纷。该二案是本院受理的首例涉英商标侵权纠纷案。
2、12月,审结四川光友薯业有限公司与四川雅士食品公司商业抵毁不正当竞争案。原、被告双方均是四川经营方便粉丝的知名企业,该案是本院受理的首例涉及认定企业宣传是否系商业诋毁行为的不正竞争案,该案的审理有助于规范企业的竞争行为。
3、12月,审结苏晓苑与吴绍峰委托创作合同纠纷案。该案系最高法院出台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司法解释后,该庭受理的首例原告用录像视听资料作为证据起诉被告的著作权纠纷。
4、7月,全兴酒厂与泸州禧事达酒业有限公司专利侵权一案,该院作出全省首例“临时禁令”,全兴酒厂在起诉同时申请法院裁定泸州禧事达酒业有限公司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该院依法作出裁定后,双方当事人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该案的审理引起了中央电视台的关注。“临时禁令”的采用说明成都地区执法已与wto相关协议接轨。
5、12月,审结新类刑案件报喜鸟集团有限公司与李秀琼、杜先刚、俞大北商标侵权纠纷三案。该案涉及侵权者在香港注册“报喜鸟香港(集团)有限公司”,然后在产品上使用该企业名称,销售商在大陆销售标有该企业名称的商品是否构成商标侵权的法律问题。这一法律问题,引起了法律界及新闻界的广泛关注。
6、3月,审结首例陈文诉古鸣、欧洲国际教育基金会、欧洲国际教育基金会(荷兰)成都代表处涉外居间合同纠纷案。市中院受理该案后,根据原告的申请及时对被告古鸣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通知公安部门限制其出境;在案件受理后10日内就完成了保全、送达工作,原、被告很快达成了和解协议。
7、12月,审结香港协和百货集团(成都一)有限公司与四川省纺织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纠纷案,原告根据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要求被告支付股权转让款1490万元及逾期利息。承办法官查明双方所签合同虽经有关部门批复同意,但双方未办理股权变动的工商登记。因此,对合同效力的认定可能产生两种完全相反的裁判结果。本案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认定合同经有关部门批复同意后即生效,而非双方办理股权变动登记时生效,故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股权转让款及利息。原告的诉讼请求得到了支持,对法院判决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