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官学院知识产权审判理论和实践培训班专业讲座安排
(2003年5月19日至6月13日)
主讲人 讲座题目 讲数
郑成思 知识产权立法问题研究 1
王利明 侵权行为法的发展方向 1
郑胜利 计算机软件与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法律保护 1
尹新天 专利授权审查与专利侵权判断 1
许超 著作权基础理论若干问题研究 1
董葆霖 商标审查标准若干问题研究 1
蒋志培 入世后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 1
蒋志培 对著作权法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1
罗东川 网络著作权、网络域名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1
罗东川 中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比较研究 1
王永昌 专利法司法解释的适用与专利审判若干问题研究 1
王永昌 不正当竞争案件审判若干问题研究 1
王永昌 专利、不正当竞争等疑难案例讨论 1
董天平 商标权案件审判若干问题研究 1
董天平 商标疑难案例讨论 1
董天平 计算机软件司法保护与疑难问题研究 1
于晓白 著作权案件审判若干问题研究 1
于晓白 著作权疑难案例讨论 1
马来客 专利、商标授权行政诉讼情况与研究 1
段立红 对商标法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1
段立红 知识产权临时措施制度研究 1
何中林 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纪要几个问题研究 1
何中林 技术合同疑难案例讨论 1
夏君丽 中欧知识产权法律保护若干问题比较研究 1
李剑 植物新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1
注:1、以上共计25个讲座,每讲为半天,如确需增减,可再协商;2、外请专家已联系,但具体讲课时间待定;3、具体讲课时间和题目顺序待定,还可能会有临时调整(郑成思老师的讲座须安排在5月);4、请将确定后的教学计划传真至每一名外请专家,并传本庭(65299596或者65299585)一份。
主讲人名单
主讲人 职务
郑成思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主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王利明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郑胜利 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秘书长、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尹新天 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司长
许超 国家版权局版权司副司长
董葆霖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助理巡视员
蒋志培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三庭庭长、国家法官学院兼职教授、法学博士
罗东川 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 65299599
王永昌 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审判长 65299596
董天平 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审判长 65299590
于晓白 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审判员 65299587
马来客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副庭长 68632541
段立红 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助理审判员 65299597
何中林 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助理审判员 65299596
夏君丽 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助理审判员 65299597
李剑 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书记员 65299586
本庭人员讲授注意事项
总要求:高度重视、精心准备、认真讲授、力争好评。
1、 请本庭各主讲人务于3月底之前提供尽可能细化的初步讲课提纲,待相互协调(以避免重复或者重大遗漏)后于4月底之前最后确定各自讲授范围和具体内容。
2、 建议将协调确定的上述讲授提纲届时印发学员,如有可能,可将有关讲授提纲和内容(包括数据、图表等)集结成册印发学员(建议各主讲人提供本人简历)。
3、 涉及案例讨论的主讲人要事先按照不同主题精选典型、疑难案例,制作案例简要事实和法律焦点问题介绍,印发学员。
4、 望各主讲人之间相互协助。如某一主讲人不能按时讲授,要尽早与庭内其他主讲人沟通并告知学院,其他主讲人要积极配合,及时补缺。对在讲授中获得的涉及他人讲授内容的问题、案例等及时向有关主讲人通报,涉及对本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向庭领导报告。
5、 各主讲人要保证按照学员要求的讲授时间讲授,不要缩减课时,但也要尽量避免拖堂。
2003年1月15日